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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卖口罩诈骗 泉州鲤城检察提前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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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9日,汪某某在朋友圈发布求购信息,求购一次性医用口罩。当天下午,犯罪嫌疑人单某朱在朋友圈看到信息后主动联系汪某某,称自己有一次性医用口罩和N95口罩的货源。为了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单某朱在汪某某第一次转账人民币2650元后送来1000个一次性口罩。汪某某信以为真,在1月29日至30日期间,陆续通过手机向单某朱预定25万个一次性医用口罩和100个KN95口罩,并分11次向单某朱转账51350元货款。此后汪某某多次催促,单某朱均以各种理由推脱送货。汪某某意识到被骗后,于2月1日晚到公安机关报案。次日,犯罪嫌疑人单某朱被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抓获归案。

案发后,鲤城区人民检察院迅速反应,代检察长许金标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分管副检察长曾泉生和第一检察部主任张仲馨组成办案组,依法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强调办案组务必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依法快捕快诉。同时,许金标检察长对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刑事犯罪要依法从严打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提供坚强的检察保障。

2月3日,单某朱已因涉嫌诈骗罪被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刑事拘留。办案组立即赶赴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江南派出所,提前介入侦查活动,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全面系统地对证据材料进行梳理,并向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提出引导侦查意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进。

疫情当前,鲤城区人民检察院提醒广大市民,购买口罩、酒精等医用防护用品,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务必到正规药店或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谨防上当受骗,确保自身和家人健康、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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