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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连城发出检察建议:以法治的方式维护英烈荣光

摘要: 福建省连城县是“二十年红旗不倒”的革命老区,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央苏区县。当年全县97%的乡村建立了红色政权,1万多名连城子弟参加红军和游击队,其中7000多名连城儿女抛头颅洒热血为中国革命胜利和民族解放献出宝贵的生命。目前,全县在册的烈士1500余名,6000余名无名烈士。

福建省连城县是“二十年红旗不倒”的革命老区,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央苏区县。当年全县97%的乡村建立了红色政权,1万多名连城子弟参加红军和游击队,其中7000多名连城儿女抛头颅洒热血为中国革命胜利和民族解放献出宝贵的生命。目前,全县在册的烈士1500余名,6000余名无名烈士。

新时期,连城人民发扬革命先列、先辈、先进“三先”精神,在新的起点上全力推进“美丽连城、创业连城、幸福连城”建设,但由于历史和经济发展等原因,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保护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清明节即将来临之际,连城县人民检察院就《英雄烈士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保护情况开展专项调查监督。检察官们到实地了解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情况,经调查发现新泉镇革命烈士陵园因建设不完善,长期无人管护,以及其他地方部分烈士纪念碑存在基座塌陷、山体塌方、碑文描漆脱落字体模糊、堆放杂物等问题,致使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静的环境和氛围受到损害。

在深入现场调查并与有关部门单位沟通后,连城县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国务院《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具有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职责的连城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新泉镇人民政府,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开展集中排查,建立台账,建立健全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及时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加强日常巡查管理等。

2020年4月1日,连城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检察建议公开送达座谈会,邀请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上承办检察官黄井平对被建议部门和单位公开宣告了检察建议,解读《英雄烈士保护法》、检察公益诉讼等相关规定,介绍展示现场勘查调查情况,及提出落实检察建议的具体要求。

连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高阳、副检察长江源涌向被建议部门和单位送达《检察建议书》。

与会人员对加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进行积极讨论,献计献策。

县人大副主任  罗建新:“被建议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善于利用公益诉讼促进工作,抓好落实,县检察院要加大公益诉讼职能宣传。”

       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陈韧韧:“县政府高度重视保护工作,被建议单位明确责任主体,相互理解,相互配合,抓好落实,同时设施建设要有前瞻性和规划。” 

县政协副主席  罗文谦:“做好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具有历史和现实意义,有关部门单位要统筹推进设施建设和保护,规范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发挥好褒扬英烈、弘扬正能量的作用。”

县人大社会建设委主任  马缜:“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将落实检察建议的情况列入今年工作评议中督促落实。” 

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主任  邓土炎:“公益诉讼的目的是推动工作,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将一起督促相关部门抓好检察建议的落实,不能让英雄烈士流血又流泪。”

县政协社法委主任  杨海滨

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物质呈现,是革命教育的载体,县检察院提出纪念设施保护的建议非常有必要。

        县政协社法委主任 杨海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物质呈现,是革命教育的载体,县检察院提出纪念设施保护的建议非常有必要。“

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高阳要求,被建议单位要履职尽责,明确自己的法定职责;达成共识,多争取支持,克服存在困难,形成合力;多沟通、多配合,形成合力把工作做好。

被建议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局长谢志勇表态,作为新组建的单位,要克服人财物不完善困难,积极争取力量,理顺各级纪念设施的管理机制,做好检察建议的落实。

被建议单位新泉镇人民政府镇长陈炎林表态,在检察建议的推动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保护工作将更好的开展,下一步将积极争取资金做好建设和维护,同时强化日常管理,按建议要求抓好落实。

李高阳检察长表示,县检察院作为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力量,将加强与被建议单位的联系沟通,与相关单位一起形成合力,推动检察建议的落实,加大对英雄烈士的保护力度,让人民永远尊崇、铭记英雄烈士为国家、人民和民族作出的牺牲和贡献,让英雄的精神代代相传,熠熠生辉!

转自连城检察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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