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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交警公布2020终生禁驾名单 20人被通报案例曝光

摘要: 名单曝光!泉州这20人,终生禁驾!近日,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布2020年第一季度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的20名驾驶人名单。

来源:东南早报

名单曝光!

泉州这20人

终!生!禁!驾!

近日,

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向社会公布2020年第一季度

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的

20名驾驶人名单;

其中有12人因交通肇事后逃逸、

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

6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

2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且肇事后逃逸,

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

名单曝光

↓↓↓

案例曝光

01。

醉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2019年9月13日2时8分许,李某醉酒后驾驶闽C55***号小型汽车行驶至南安市梅山镇光前东街芙蓉宾馆门口路段时,碰撞前方同向行走在右侧道路边缘的行人戴某,造成戴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驾车逃离现场。

南安交警大队依法认定李某承担本事故的全部责任,南安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李某犯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02。

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

2019年6月4日8时46分,在晋江市池店镇华洲村兴霞路与望江路交叉灯控路口,魏某驾驶闽CT1***小型轿车与宁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刮,造成宁某受伤、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魏某驾驶车辆逃逸。

晋江交警大队依法认定魏某承担本事故的全部责任,晋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魏某犯交通肇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魏某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交警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具有以下两种违法犯罪行为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一是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请各位驾驶人引以为戒,杜绝酒后驾车,安全谨慎驾驶,严防事故发生。如发生交通事故,应依法履行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迅速报警、等候处理等法定义务,切记不可驾车逃逸、弃车逃逸或潜逃藏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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