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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保护南山史前古人类遗址,福建明溪检察在行动!

摘要: 文物古迹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为有效保护文物,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领导人有关文物遗址保护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担负起文物保护的新使命,持续深入开展明溪南山古人类遗址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助力撑起“文物古迹保护伞”。

文物古迹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为有效保护文物,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领导人有关文物遗址保护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担负起文物保护的新使命,持续深入开展明溪南山古人类遗址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助力撑起“文物古迹保护伞”。

明溪县南山古人类文化遗址,历史文化悠久, 位于福建省三明市境内,是福建省目前第一处洞穴和旷野相结合的史前文化遗存。于1988年被评为福建省十大考古发现之一,2013年被列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列入首批省级考古遗址公园。目前,已经发掘出了一定数量商周时期和新石器时期的陶片、石器、红烧土以及灰坑遗迹等珍贵文物。

一、深入排查摸底

明溪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分管领导带队主动联系对接县文旅局,通过多次实地走访深入调研摸排南山遗址保护及利用现状,重点查看遗址现场保护、文物毁损风险防范、周边环境整治等具体情况。

二、提出保护建议

针对遗址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即将招投标,现场保护较弱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责任部门,加大遗址现场日常监管保护、加强遗址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后续的管理力度。

三、持续推进

明溪县检察院始终坚持推进恢复性司法实践理念,依法履职积极改善遗址周边生态环境,针对2017年遗址范围内的省级生态公益林被养殖场非法占用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一案,开展涉案林地补植复绿“回头看”,通过与有关单位联系,密切跟踪、勘察、督促涉案林地的补植复绿情况,及时协调明溪国有林场对该地块林木加强抚育管理,巩固复林成果,目前该地块已种植木荷、杉木长势良好。

四、提升全民保护意识

为加强社会群众保护文物意识观念,明溪县检察院专门制作文物保护专题检察宣传作品,结合普法宣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为群众宣传保护文物遗址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典型案例释法说理,积极营造良好的文物古迹保护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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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是千秋之业,不争一朝一夕,却在一点一滴。明溪县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坚持法律监督中协同发力,为实现文物古迹保护和文化传承的双赢、多赢、共赢提供生生不息的检察动力。

转自明溪检察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