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芗城公安抓获两名电信网络诈骗嫌疑人
综合
关注以充值游戏点券和装备为幌,一人实施诈骗,另一人为其提供银行卡账号并帮取诈骗款,结果双双获刑。10月28日,叶某(男,24岁,平和县人)、蓝某(男,25岁,龙文区人)因涉嫌诈骗罪被芗城公安分局芝山派出所刑事拘留。
2020年9月,叶某辞掉一网上客服工作之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到了10月已是囊中羞涩。10月8日这天,叶某在租住的芗城区君临天下一出租房内玩一款手游时,发现该软件上有人聊天时说想买该款手游的游戏币和游戏道具,心想手里没钱了,何不冒充游戏商家骗点钱?于是,为做好准备工作,特意找到蓝某,要求蓝某向其提供一张银行卡,待诈骗款入账之后再帮忙取出,并给予百分之十五的抽成,也正缺钱花的蓝某一拍即合,殊不知,帮助他人犯罪,自己也是犯罪。至10月15日,叶某冒充游戏商家,以充值游戏点券和装备为幌开始实施诈骗,两受害人共计被骗7800元,款项到账之后蓝某及时取出并收取抽成。
然而,好景不长。两游戏玩家付完款之后发现点券、装备并未“到账”,且QQ好友、游戏好友均被对方拉黑,发现被骗后及时报了警。公安部门及时展开侦查,并锁定嫌疑人。10月27日,芗城公安分局芝山派出所根据线索,在芗城区君临天下叶某的租住处将其抓获,28日下午在市区丹霞路将蓝某抓获。经审讯,叶某、蓝某对他们合伙实施网络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叶某、蓝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醒广大游戏玩家,在互联网上交易游戏装备或者游戏账号时,一定要使用游戏官方经营的或者是授权的第三方平台来进行交易;如果游戏本身没有经营或者授权给第三方平台的话,最好咨询游戏的官方客服,寻找官方认可的交易渠道。不可随意添加所谓“游戏商家”的QQ、微信并转账,谨防上当受骗。(郑乐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