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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约定线路运营 一辆梅州至泉州的旅游包车在漳州被罚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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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7日,漳州高速交通执法四大队在平梅高速黄田服务区开展日常执法检查时,查处了一起不按照约定的线路运营旅游包车客运车辆运。

9点30分许,执法人员在登记检查一辆粤ME****大型普通客车时,发现该车为旅游包车,驾驶员张某提供的车辆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是省际包车,包车合同手续也齐全。表面看并没有什么问题,在查看该车的包车客运标志牌线路是梅州至泉州,发现该车途经地是龙岩、厦门等地,途经地没有经过漳州地区,该车涉嫌不按照约定的线路运营。

面对执法人员的检查和询问后,驾驶员张某争辩说是公司办公室打印错误,路线是有途经漳州的。经过执法人员在广东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对该车次核查,驾驶员张某才老实交代,申请审批的路线确实不包含漳州,只是行驶平梅高速经漳州可以省时间也可以省点油钱。

根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包车客运经营者应当持有包车票或者包车合同,凭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包车客运标志牌,按照约定的时间、起讫地和线路运营,不得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执法人员将依法对该车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理,张某所在的运输公司将面临行政处罚。(林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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