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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检察:偷渡?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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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闽侯检察:偷渡?判刑!

“工作轻松,月入过万”,一些不法分子以“高薪”为幌子,诱惑群众偷渡出境淘金发财,殊不知,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严惩。

2019年6月至2021年4月间,中年男子黄某因受到高薪诱惑,在未办理护照等出、入境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多次从我国偷越国境进入缅甸境内,在赌场内从事厨师职业。

近日,经闽侯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县法院以偷越国(边)境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检察官提醒:国(边)境是国家的门户,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非法偷越国(边)境是对我国国境管理秩序的侵犯,应当严厉打击。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的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如果你或者你的家人、朋友要出国谋业,务必到相关部门办理出入境手续,切莫因就业触犯了刑法。所谓的“高薪职业”只是“有心人”哄骗大家前往的手段,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才是偷渡者的真实遭遇,唯有脚踏实地、认真工作、好好生活,才是人生正道。

通讯员:林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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