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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检察院开展“福州古厝”保护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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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仓山区检察院开展“福州古厝”保护活动

通讯员:陈唱

为认真贯彻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持续细化、深化开展“福州古厝”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结合仓山区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古厝”保护工作。今年7月至今,仓山区检察院针对位于建新镇的省级文保单位台屿陈氏宗祠、位于临江街道的市级文保单位广东会馆、位于仓前街道的文物登记点闽海关副税务司公馆旧址、位于城门镇的已公布历史建筑石步57号等共5处“古厝”年久失修、人为毁损、开发性破坏等问题,向文物主管部门、历史建筑主管部门、属地镇街等行政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督促行政单位严格履行管理保护职责,共同推进“古厝”保护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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