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检察:大学生找兼职沦为诈骗帮凶,检察机关教育挽救帮助迷途大学生重启人生路

综合
关注日前,连江县检察院就一起在校大学生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拟不起诉案件举行了公开听证。
2020年3月份,在校大学生颜某甲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获取非法利益,仍通过办理银行账户及收购他人银行账户的方式,将银行账户出租给他人使用,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秉持“宽容不纵容”的办案理念,承办检察官对颜某甲的家庭情况、犯罪原因进行了综合的了解,鉴于颜某甲系在校大学生,在校表现良好,无处分记录,因找兼职误入歧途而收购银行卡,系初、偶犯,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悔罪态度好,且已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社会矛盾已化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文件精神,办理涉“两卡”案件,对涉案学生要以教育、挽救、惩戒、警示为主,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连江县检察院拟对颜某甲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召开了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担任听证员进行听证评议,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参加听证会。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情和需要听证的问题,充分阐述了案件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听证员们经过充分评议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颜某甲的处理意见。随后,承办检察官对颜某甲进行了法治教育,告诫其要知法懂法、遵纪守法。颜某甲当场表示,自己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今后一定会吸取教训,做一个对社会有帮助的人。
检察官温馨提示:在校学生一定要提高反诈意识及涉卡法治观念,要重视个人信息安全,勿因贪图小利而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电话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储工具,保护好微信、支付宝登陆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切勿以身试法!(方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