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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检察院驻市林长办检察工作室正式挂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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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福清市检察院驻市林长办检察工作室正式挂牌成立

6月6日,福清市检察院驻福清市林长办检察工作室正式挂牌成立,同时挂牌的还有福清市法院、福清市公安局驻林长办工作联络室。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分别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置工作室,开展相关工作,这也是福州地区首次实行的“林长+公检法”工作机制。

“林长+公检法”工作联络室的成立,标志着“林长+公检法”协作机制,即“林长+法官”、“林长+检察官”、“林长+警长”协作机制正式启动。

当天在“林长+公检法”工作联络室联席会议上,各方就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部门衔接、联合执法、共同宣传等方面进行交流发言。 

“林长+公检法”协作机制是福清市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将通过全面建成覆盖市、镇、街、村“林长+公检法”工作机制,充分协调各职能部门建立联防和联动机制,建立完善网格化管理工作模式,实现职能互补。同时,全面推进林长制司法护航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审判职能作用,建立健全林业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机制,强化林业生态保护和执法监管,提升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效能,加大涉林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助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使“绿水青山”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金山银山”,全范围内提升福清市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加快建设最优最佳、卓越超越的最福清提供强有力的生态支撑。

为确保驻林长办检察工作室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福清市检察院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签署了《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设立驻市林长制办公室检察工作室的意见》,《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建立了线索双向移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定期会商等八大机制。

下一步,福清市检察院将依托驻林长办检察工作室,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强化生态检察诉讼监督,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为推进福清生态文明建设积极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通讯员:林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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