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我市自然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综合
关注线上快速申请 自助缴税出票
当前越来越多人选择自主创业,自然人代开发票的需求量也在快速增长。为进一步减轻个人创业负担,优化办税体验,厦门税务依托电子税务局和移动办税APP,自本月起上线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功能。截至9月20日,自然人已通过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425份。
服务功能“小”改变,办税体验有了“大”提升。厦门筼筜书院陈灿勇老师每个月都有代开授课费发票的需求,他表示:“新功能上线后,代开发票不用跑办税厅,也节约了等待发票邮寄的时间,非常快速便捷!”
据了解,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国家税务总局自2015年起分步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电子化形式存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相同,但与纸质发票相比,其具有开具便捷、保管便利、查验及时、节约成本等优点,受到越来越多纳税人的欢迎。
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功能上线后,实现了“线上申请+自助缴税+自助出票+自动推送”的全新模式,让自然人不受空间地点约束即可轻松代开发票。自然人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完成缴税即可自行触发开具发票,通过电子税务局、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交付,实现即开即得。
以代开不动产租赁业务发票为例,仅需进行一次房源信息的采集与审核,后续代开同一房源租赁发票时可直接复用房源信息,免于重复填写和提交证明材料。电子税务局系统还设置了代开环节常用信息添加保存功能,使代开操作更便捷。系统还可根据房屋(场地)坐落地所属乡镇、街道信息自动匹配审批办税服务厅,自动确认税费计算规则,确保税费征缴不出错。
同时,厦门税务提醒,自然人首次登录电子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需注册自然人账号并进行实人认证。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应税行为发生地应当在厦门市市内。自然人取得代开的电子普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到原代开办税服务厅办理,并提交购买方出具的有效证明。
(通讯员:辛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