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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宣贯会昨日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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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7日下午三点,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简称“市工信局”)于信息未来酒店成功举办《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宣贯会。我市为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培育数据要素市场,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厦门经济特区实际,制定了《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简称“条例”)。该条例已于2022年12月27日经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议由市工信局许文恭副局长主持,会议首先邀请市人大法制委吴涛副主任进行了《条例》的解读,《条例》的成功颁布对于我市有着重大的意义,《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据二十条”)》出台后,第一个市级层面的数据条例,有利于催生数据相关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提升和保障本市数据治理能力。厦门市作为经济特区,充分利用多项国家级改革试点的区位优势,对数字厦门建设工作进行先行先试,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做法,《条例》就是对这些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固化;同时,对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进行完善和提升,作为我们取得更大成绩的基础。同时,遵循“数据二十条”的精神,《条例》建立匹配数据要素市场培育需求的制度体系,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推动构建适应数据特征、符合数字经济发展规律、彰显创新引领的数据基础制度,充分实现数据价值,为推动厦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还邀请人大财经委副主任郑旭伟主任就《条例》落实提出意见建议。随后由市工信局许文恭副局长介绍《条例》贯彻实施的工作计划。会议的最后邀请了市委政法委、市交通局、市人社局、信息集团、公交集团等多家单位就贯彻落实《条例》进行座谈。

市委政法委指出,“《条例》的制定出台让我局之后的数据工作中有法可依、有迹可循。我局已涵盖的公检法司四个维度下的政务数据,希望下一步希望能深入进行有条件的数据共享,对于难以共享开放数据尽量挖掘可应用导向。”

市交通局说道:“我局认真贯彻《条例》的有关要求,积极推动交通公共数据汇聚融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出台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及数据资源管理办法,以数据资源为抓手,推动“数字底座+业务驱动”的各类创新应用逐步生成。”

“信息集团将发挥集团作为市委市政府推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的平台和抓手作用,继续围绕“市工信局(大数据局)+市信息中心+信息集团”三位一体的推进模式,稳步推动公共数据治理、开发运营和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工作。”信息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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