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监督解难题
综合
关注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在南平市浦城县经营一家碎石加工场,前往加工场时,必须途经浙江省龙泉市花桥村,而且此加工场地处浙闽边界,其在加工场工作时常因手机信号飘移而发生越界报警,被监管平台误认为疑似脱离监管。
为解决难以正常生产经营的难题,王某于2023年10月申请扩大活动范围至浙江省龙泉市上垟镇花桥村,接到申请的浦城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立即向浦城县检察院征求意见。
从企业日常经营角度出发,王某日常需到加工场进行现场管理与接洽。只需将王某活动范围扩大至龙泉市花桥村,即可满足其生产生活需要。且王某所犯罪名为非暴力性犯罪,社会危险性相对较小,其在社矫期间的日常表现也得到浦城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的认可。
在充分了解王某情况后,浦城县检察院会同浦城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召开听证会,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对社区矫正对象扩大活动范围的申请表示认同。
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后,建议浦城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同意王某扩大活动范围的申请,同时发出加强监管及对申请事由发生变动时及时终止扩大活动范围的建议。同日,浦城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批准扩大王某活动范围。
对于社区矫正对象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检察机关积极推动社区矫正跨区域协同监管,打破地域壁垒、共建协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充分体现“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的良好成效。
刘某在政和经营一家企业,因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按照规定,其应在居住地浙江省庆元县接受社区矫正。在社区矫正期间,刘某无法正常外出,政和的企业面临经营难题。
检察机关积极履行社区矫正检察职能,对协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通过实地考察、座谈交流、查阅档案等方式,评估刘某的社会危险性以及经常性跨区域活动的必要性。
这些年来,检察机关坚持监督与帮扶相结合,通过办理的延平区检察院社区矫正对象吴某外出审批听证案,促成南平首个社区矫正就业基地的成立。接下来,检察机关也将结合“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相关要求,为更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在推进闽浙赣皖山区边界协同发展的背景下,南平市检察机关自觉把“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作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验载体,以检察之力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检察机关坚持依法履职与工作创新并重,使社区矫正监管更加规范化,彰显司法理性和人文关怀。严格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并重,实现社区矫正和经营性生产、生活“两不误”,彰显检察温度和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