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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在行动 厦门湖里法院回应企业需求探索企业信用保障路径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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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企业账户若被冻结,支付供应商货款、员工发薪都成问题;现在有了银行反担保函,大家能安心投入企业发展”,某建筑公司负责人如是说。这张简单的反担保函背后,是湖里区法院在司法改革中,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与金融机构、涉诉企业深度研讨探索出的创新机制。

2024年底,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联合区政府、金融机构及涉诉企业,开展多场座谈和研讨,梳理企业在诉讼中遭遇财产保全困境的实际问题。随着一轮又一轮的调研、探讨、论证,机制逐步成熟,明确信用良好的企业可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前开具一定额度的财产保全反担保函,在额度范围内法院不再采取冻结账户或查封资产的传统保全措施,而是向申请人出具《财产保全案件权利登记证书》,在保障债权人权益的同时,为被诉企业经营按下“保护键”。

在机制运行过程中,企业提出的“集团化担保、一函多企”方案被采纳,打破“一案一保、一企一函”的繁琐操作,实现额度共享、风险共担,不仅显著降低担保费用,也进一步激发辖区企业信用意识。厦门某物流集团及其21家子公司通过集约化反担保函共享额度,实现公司间信用互通,制度落地效果明显。

湖里区法院相关负责人指出,财产保全概括性反担保机制的核心在于“信用前置+金融赋能”。机制运行形成“企业—银行—法院—债权人”的闭环信任链,既确保企业资金流和供应链的正常运转,也让债权人获得高效可靠的债权保障,实现司法保障与经济发展双赢。

这一机制自推出以来,湖里区法院已累计出具12份《财产保全案件权利登记证书》,涉及标的2200多万元,有效避免了传统财产保全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企业融资、投标、支付等核心经营环节得到保障。相关企业负责人表示:“有了银行反担保函,我们可以专注业务发展,无需担心诉讼过程中资产会被冻结,企业交物流动性及可能转化的产能明显得到提升。”

“改革不是孤立行动,通过回应企业需求,形成机制创新,并在实施的过程中,不断听取社会声音与意见,进一步促进改革措施的更好完善。我们希望通过这一机制,让企业感受到:法治不是冰冷的绳索,而是护航发展的温暖之手。”湖里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强调。

通过这一创新实践,湖里区法院将司法服务与企业信用建设紧密结合,为司法改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丁雅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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