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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激活与改革同行 厦门湖里区法院财产保全概括性反担保机制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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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方面再创新举。一纸财产保全概括性反担保函,不仅保障了企业资金流动和生产经营,也折射出群众、企业和金融机构参与司法改革的力量。自推出该机制以来,湖里区法院广泛征求企业、金融机构及债权人意见,推动概括性反担保机制赢得各方认同,激活企业信用红利,让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效能。

财产保全长期以来既是债权人维护权益的重要手段,也可能对企业正常经营造成影响。账户冻结、资产查封可能引发资金紧张、供应链受阻甚至停工停产。湖里区作为厦门经济活力核心区,企业集中、商事案件多,如何在公正司法与企业生存发展之间寻求平衡,是亟需破解的难题。在区委、区政府支持下,湖里区法院通过企业服务平台收集企业意见,并邀请涉诉企业、金融机构等围绕财产保全概括性反担保机制开展多轮座谈和研讨,探索创新路径,使改革更贴近实际、更具可操作性。

制度创新,破解保全困境

2024年6月,某建筑公司通过“亲清一家人”企业服务平台提出诉求:因涉及多起诉讼面临被频繁财产保全,账户反复被冻结,可能导致工程款延迟支付、供应商信任危机,希望相关部门可以探索替代方案。湖里区法院收到该诉求后,积极联合金融机构、企业代表调研论证,提出“信用前置+金融赋能”的概括性反担保机制,允许信用良好企业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预先提供一定额度反担保,法院在额度内不再采取实物查封,而是出具《财产保全案件权利登记证书》。若企业败诉未履行义务,由担保机构承担责任,实现债权保障与企业运营平衡。

首份额度为1.5亿元的反担保函于去年11月底开出,标志机制落地。今年5月,厦门某物流集团及21家子公司通过集约化反担保函共享额度,形成“一函多企、额度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团化模式,有效解决了传统“一案一保、一企一函”的繁琐操作,为企业节约了担保费用。

信用红利,激活企业发展动力

机制落地后,信用红利前置化效用明显。金融机构基于企业征信评估开具反担保函,法院认可银行信用不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相信司法权威接受《财产保全案件权利登记证书》,形成“企业—银行—法院—债权人”的闭环信任链。某建筑公司负责人表示:“以前账户被频繁冻结,员工工资和对外付款都成问题;现在有了银行反担保函,我们可以安心开展业务。”

机制运行以来,湖里区法院累计出具12份《财产保全案件权利登记证书》,充分保障各方权益,实现“债权保障、企业发展、司法公信”的多赢局面。珠海某公司代理人评价:“银行担保比查封实物更可靠,执行时可直接划扣,避免被另案分配,保障度达100%。”

企业需求,推动改革优化

值得关注的是,企业从自身经营发展需求出发提出的每个问题与建议,都是优化司法供给的方向。企业的需求在机制创新过程中得到充分的回应,如“银行信用替代实物保全”“集团化担保”“可共享额度”等方案的提出均源自企业的实践需求。湖里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司法改革没有终点,积极回应企业需求是制度创新的源泉,信用红利是改革成果的体现。”

未来,湖里区法院将持续拓展机制适用范围,完善标准化操作流程,强化数字赋能和动态监管,实现全流程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激活社会信用体系,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让法治成为企业发展的坚强后盾。(丁雅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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