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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人才赶紧来!12月1日起可申报这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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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申报就要开始了

《关于开展2025年湖里区

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湖里区促进文化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厦湖委宣联〔2025〕1号)第十条“大力培育影视、音乐等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和《湖里区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申报指南》(厦湖委宣〔2025〕12号),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人才,按照上述文件要求,于2025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期间工作日,将申报材料现场递交至厦门市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联系电话:5383548)。

咨询电话

13696926094

18150080035

哪些人可以申报?

申报方式及流程又是怎样的?

一起来看看详情

↓↓↓

《湖里区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申报指南》

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认定

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由区委宣传部牵头,由区委人才办、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文旅局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由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进行申报材料受理。

认定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2.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申报人需是本区影视、音乐等文化企业的法人或在本区文化企业工作1年以上[签订工作(聘用)合同],且个人年收入达50万元(含)以上。

3.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申报人在业内有较高声望,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熟悉文化经营管理,有重大改革创新,近1年经营管理业绩显著;

(2)近5年主持创立知名品牌或商业模式,形成的产品与服务具有独创性领先性,或推动文化产业行业内标准建立,影响较大;

(3)近5年打造文化产业重要平台,建设和运营市级以上重点文化产业园区,服务文化创意千亿产业链取得显著实效;

(4)近5年主持建设市级以上文化产业重大项目,或投资建设服务文化产业发展的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并取得重大进展;

(5)熟悉国际文化市场及相关规则,开拓创新能力较强,近5年推动文化“走出去”并取得成效;

(6)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等相关产业领域掌握核心竞争力,技术水平达到省内领先以上,且近5年有特别突出贡献的首席技术专家或核心团队主要负责人;

(7)个人或带领团队获得以下奖项之一:

①综合类奖项

入选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②影视类奖项

金鸡奖、飞天奖、华表奖、百花奖、金鹰奖、白玉兰奖、金爵奖、天坛奖。

③音乐类奖项

中国金唱片奖、中国数字音乐年度盛典荣誉奖项、金钟奖。

④设计类奖项

中国设计红星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红点设计奖。  

⑤其他文化门类奖项

a.非遗与民间文艺奖项: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中国摄影金像奖;

b.文学与出版奖项: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

c.戏剧与表演艺术奖项:中国戏剧梅花奖、文华奖;

d.舞蹈奖项:中国舞蹈荷花奖;

e.美术与书法:中国美术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油画展奖项、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4.对在我区创业就业的台湾人才,符合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标准的,可以参照该类人才扶持标准予以扶持。

5.对在特殊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人才,可以凭借个人的企业经营绩效指标或相关作品,申请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认定。

申请材料

1.《湖里区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申报人才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人个人简介、作品、获奖证明。

6.厦门市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含年度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或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按所属期提供)、个人年收入达50万元(含)以上的凭证。

7。符合相关条件的佐证材料。

评审、认定流程

1.发布公告。区委宣传部每年发布启动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评审工作的相关公告。

2.申报受理。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湖里区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所在街道或市级以上文化产业行业协会进行资格审查和原件核查,加具审核意见后,将符合条件的拟推荐人选申报材料送市影视产业服务中心进行初审。

4.专业评审。区委宣传部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人选的专业能力、业务成绩和工作业绩等进行评审,产生建议人选。

5。复核考察。由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对建议人选进行实地复核考察,了解其政治表现、履职情况、业务水平认可度、职业道德情况等。

6。公示确定。建议入选名单经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同意,报湖里区文体旅商和夜间经济融合发展专题会议审核认定,公示并向湖里区委人才办报备后,正式予以公布。

奖励方式和标准

《湖里区促进文化影视产业

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节选)

第十条  大力培育影视、音乐等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

对我区从事影视、音乐等文化产业领域工作的人才,个人年收入达50万元(含)以上且获得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奖项或推出具有全国、国际影响力的文化作品的,经综合评价确认为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的,可享受以下优惠待遇。

1.装修补贴。两年内分两次对在我区实际运营的创作空间给予500元每平方米、最多不超过300平方米的装修补贴。

2.荣誉奖励。获得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或主管部门授权协会颁发的奖项,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获得其提名奖的,最高给予30万元奖励。获奖的不再重复享受提名奖奖励。每人每年累计享受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人才券奖励。税前年薪达到50万元以上的,按其税前年薪分档予以奖励。其中,税前年薪50万元(含)至100万元的,每年给予8000元人才券奖励;税前年薪100万元(含)至150万元的,每年给予2万元人才券奖励;税前年薪150万元(含)至300万元的,每年给予3万元人才券奖励;税前年薪300万元(含)以上的,每年给予6万元人才券奖励,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

4.创业扶持资金。金鸡电影创投大会终极路演获奖项目主创人员在我区设立影视企业,由其落户我区企业为主体实施的获奖创投项目,实际投入不低于100万元的,给予20万元影视人才项目落地奖励。金鸡电影创投大会终极路演获奖项目1年内落地湖里区,符合厦门市“双百计划”创业人才申报条件,可直接入围实地考察环节,正式入选后可享受市级和区级累计最高100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

5.引才奖励。支持市场化中介机构引进和培育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每新引进1名给予机构3万元引才奖励。

6.指导并协助文化产业高层次人才申报市级文旅创意产业人才。 

符合条件的各位

快快准备起来吧~

来源:湖里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