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亿元真金白银!湖里41条措施力促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良好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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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勇争先谋发展
踔厉奋发启新程
继2026年1月1日
厦门重磅发布
《关于实现2026年一季度
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
2026年1月26日
湖里区出台41条措施
力促一季度
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良好开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以优化政策举措、强化协同发力为抓手,围绕扩内需、育动能、稳预期精准施策,打好靶向性政策“组合拳”,持续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推动湖里区2026年经济社会实现良好开局、起势见效,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实支撑,湖里区制定出台《湖里区2026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若干措施的通知》及《湖里区2026年新春惠民惠企服务若干措施》。
新年开新局
一起看看今年的政策
都有哪些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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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发布
较2025年一季度“开门红”政策增加12条,继连续三年拟兑现政策奖励金额超亿元后,今年再安排超2.3亿元真金白银助企发展,较去年新增7000万元财政资金,极大提振市场信心。
紧扣产业发展、民生短板等关键领域或环节,专门新增政策举措支持科技服务业、文体娱服务业、融资租赁、民间投资等重点领域,实现了政策覆盖面的拓展延伸。同时,聚焦促消费扩内需,推出提振春季消费市场等举措,进一步激发市场消费活力,助力市场回暖升级。
针对我区工业、商贸业、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等重点行业精准施策。突出工业发展的支柱地位,新增委外加工、规下工业等扶持条款。针对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强化政策供给与精准赋能,对细分行业出台6款措施,助力行业提速发展。聚焦商贸业提质扩容,结合行业发展新形势,推出批发业、零售业和餐饮业发展奖励以及商贸纳统奖励、鼓励发展首店经济等5项举措,全面推动商贸流通与消费市场繁荣壮大。
统筹兼顾企业发展需求、消费者切身利益与办事便利度,推出“扎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板块,涵盖用工要素保障、困难群众兜底保障、职工关心慰问、优化青年住房保障等一系列惠民惠企服务举措。从企业发展、群众生活的关切出发,既为经济平稳运行注入强劲动力,更以有温度的服务、实打实的举措,为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良好开局筑牢民生根基。
简化政策申报兑现流程,政策实现免申即享或即申即享比例超过97%,其中4条政策实现免申即享、35条政策实现即申即享。同时,12条政策企业可叠加享受市级同类或区级年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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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金白银、诚意十足
《湖里区2026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若干措施》
都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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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2026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若干措施》
一、多措并举提振消费
01
提振春季消费市场
(1)安排800万元资金开展“2026年湖里魅力购”春季专项活动。承办市级“厦”一站 开“新”购 促消费活动的启动仪式,配合市级开展“发票大抽奖”活动,鼓励我区企业叠加配套福利。联合辖区内各大商圈、零售、汽车、餐饮等各行业企业共同投入资金发放湖里区消费券。落地“云闪付美团小程序餐饮消费券活动”,政府补贴叠加商家优惠,刺激餐饮消费。结合元旦、春节等节庆时点,配合以旧换新政策,举办线下市集游园、年货节等活动,活跃节日市场消费氛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联系电话:5722381)
(2)积极发动辖区企业申报三新消费试点项目,助力企业享受政策红利,用好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资金,着力扩大优质消费供给,激发消费潜能。(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联系电话:5722475)
02
继续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
积极落实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及省市最新发布的分领域实施细则,确保政策落实精准落地、真心惠民。配合市级争取将更多我区特色优势推荐纳入国家补贴范围。全面优化程序设计、兑现流程等,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提升消费体验,释放消费潜力。(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联系电话:5772107)
03
文旅服务惠民
(1)住宿会展奖补
①住宿奖补
a。招徕客人奖补:对符合要求的住宿业企业,按2026年第一季度(1-3月)新接待非会议展览住客,每间每晚奖补50元,单家企业奖补最高不超过60万元。(可叠加市级同类政策)
b。综合发展质效奖补:对符合要求的住宿业企业,按2026年一季度(1-3月)综合发展质效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综合发展质效由企业营业额、入住率、成长性加权加总计算。
②会展奖补。对2026年一季度在湖里区举办的会展项目给予相应奖补。(可叠加市级同类政策)
③赛事落地奖补。对2026年一季度在湖里区举办体育赛事,并入住湖里区符合要求住宿业企业的赛事主办方给予相应奖补。(可叠加市级同类政策)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联系电话:5722747)
(2)助力游客畅游湖里。在2026年春节假期(2月15日-2月23日)联动辖区酒店、商圈、景区力量推出“来湖直通车”服务,提供免费接驳服务,在机场、码头等交通枢纽重点开展多样化的文旅服务,助力广大市民游客在湖里轻装畅游。(责任单位:区文旅局,联系电话:5788130)
(3)加大旅游便民服务力度。2026年2月15日-2月23日充分发挥旅游服务驿站作用,为市民游客提供温馨便民服务。在重要旅游景区、热门商圈等人流密集区域组织开展旅游志愿服务。(责任单位:区文旅局,联系电话:5788130)
(4)举办2026年新春主题文体旅系列活动。紧扣元旦春节、寒假等旅游旺季,丰富旅游产品供给,在辖区内商圈、景区等重点区域举办2026年新春主题文体旅系列活动,围绕非遗文化展示、沉浸式游园体验、文创精品市集、惠民文艺演出、全民健身活动等主题营造良好新春氛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联系电话:5788130)
(5)免费停车。2026年春节假期(2月15日至2月23日)湖里区道路临时停车位分区域、分时段免费开放,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和社会停车场免费对外开放。于法定节假日开放区政务服务中心地上、地下停车位共70个、区文旅中心大楼地下停车位60个,供群众免费停放;道路停车泊位共4170个,封闭式停车场150个车位,2026年2月15日7:30至2026年2月23日22:00共9天实行全时段免费。(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电话:2878520)
二、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04
加快项目建设
(1)持续发挥党建引领促开工、投资项目攻坚工作专班作用,做好省、市、区项目服务,推动项目加快开工、建设、投产投用,产生更多实物工作量,力争一季度省、市、区重点项目建设超序时进度完成。推动2025年国家下达我区6个“两重”项目(2025年9月开工)加快建设,力争一季度投资完成率超项目序时进度。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厦门创新研发基地、金盛路下穿通道工程等16个项目开工。(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联系电话:2808240)
(2)企业信用激励。鼓励项目合理安排施工,形成更多实物工程量,对2026年一季度超额完成投资量排名前十辖区房建市政重点项目(含区重点项目、湖里区作为责任单位的市重点项目)的参建单位(含建设、代建、施工、劳务分包等单位)予以信用通报。鼓励建筑业企业做优、做强、做大,根据建筑业企业2026年第一季度产值情况进行信用通报。(可叠加市级同类政策)(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联系电话:572156,5721562)
(3)代建奖励。鼓励项目在确保安全和质量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优化施工组织,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对2026年一季度在代建工作评价中获得优秀等级的项目,由区住建局对建设(代建)、监理、施工单位记录良好信用。(可叠加市级同类政策)(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联系电话:13806013923)
05
促进建筑业发展奖励
对符合要求的建筑业企业,按一季度综合发展质效增量的1‰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综合发展质效由企业省内产值、工资薪酬、企业利润加权加总计算。(可叠加市、区同类政策)(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联系电话:5721562)
06
加力实施设备更新
聚焦工业、环境基础设施、教育、文旅等领域,一季度储备项目8个以上,力争更多项目获得国家资金支持。推动2025年大规模设备更新国债支持的3个项目按期完工。(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联系电话:5725122)
07
促进融资租赁业务发展
联动自贸区鼓励融资租赁企业在自贸湖里片区落地,集中力量推动航空、航运金融、海洋经济等特色融资租赁业务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联系电话:2878191)
08
大力推进民间投资
推动园区及楼宇空间高质高效去化,吸引更多民营企业入驻。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安商房底商及车位处置。落实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和协调解决问题机制,通过座谈会、调研等方式,听取民营企业意见,以清单化方式推动解决,构建涉企服务闭环。(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联系电话:2878191)
09
强化项目储备和落地建设
力争2026年新开工项目年度计划投资270亿元以上,其中,一季度辖区新开工项目16个以上、项目总投资75亿元以上,力争一季度末前期、储备项目总投资超1380亿元。(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联系电话:2808240)
10
用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机制
针对资金、土地、空间等难点、堵点事项,集中解决向上争取资金、土地收储、行政审批等问题,加强财政统筹力度,集中资金保障重大重点项目推动,确保“净地等出让”、“拿地即开工”,推动更多用地项目在一季度出让、促开工项目转段开工。(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联系电话:2808230)
三、全力推动实体经济发展
11
促进工业较快增长
(1)工业增量奖励
a。对符合要求的工业企业,按2026年一季度(1-3月)综合发展质效增量的4‰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b。对符合要求采用“委外加工”(或“无工厂制造”)模式的工业企业,按2026年第一季度(1-3月)综合发展质效增量的4‰-8‰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年度同类型政策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责任单位:区科工局,联系电话:2878238)
(2)对符合要求的工业企业,按实际缴纳的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的20%-35%给予补助。单家企业年度同类型政策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工局,联系电话:2878238)
(3)对符合要求的工业企业,给予30元/平方米/月且不超过实际租金90%的补助,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工局,联系电话:2878238)
12
推动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加快发展
(1)商务居民服务业
a。商务居民服务业综合发展奖励。对符合要求的商务居民服务业企业,按照企业上一年度综合发展质效的0.5‰-1%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综合发展质效由企业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工资薪酬加权加总计算。(与区级同类政策就高不重复)
b。商务居民服务业增量发展奖励。对符合要求的商务居民服务业企业,按照企业一季度(1-2月)综合发展质效增量的5‰给予奖励。综合发展质效由企业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工资薪酬加权加总计算。(可叠加区级同类政策)
c。商务居民服务业纳统奖励。对2026年首次纳入我区的商务居民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纳统奖励10万元。对2026年一季度(1-2月)纳入我区的商务居民服务业企业,于2026年上半年兑现奖励。(不可叠加区级同类政策)(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联系电话:2878333)
(2)软件信息服务业
a。对符合要求的软件信息业企业,按2026年一季度(1-2月)综合发展质效增量的4‰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b。对符合要求的软件信息业企业,给予35元/平方米/月且不超过实际租金90%的补助,单家企业每月最高补助面积为2000平方米。
(责任单位:区科工局,联系电话:2878235)
(3)文体娱服务业
①综合发展质效奖励。对符合要求的文体娱服务业企业,按2026年一季度(1-2月)综合发展质效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60万元。综合发展质效由企业营业收入、成长性、工资薪酬加权加总计算。(可叠加区级同类政策)
②新增纳统奖励。
a。对2026年第一季度(1-3月)首次纳入我区的住宿业企业,给予一次性纳统奖励10万元。(与市区同类政策就高不重复)
b。对2026年第一季度(1-2月)首次纳入我区的文体娱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纳统奖励10万元。(与市区同类政策就高不重复)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联系电话:2878526)
(4)科研技术服务业增产奖励。对符合要求的科研技术服务业企业,按企业一季度(1-2月)综合发展质效增量的5‰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综合发展质效由企业营业收入、研发投入、工资薪酬加权加总计算。(可叠加市级、区级同类政策,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止)(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联系电话:5720131)
13
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持续梳理更新房地产已供未动工土地和在建项目清单,配合市级部门推动供地。持续推进“白名单”融资协调,满足开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联系电话:5721502)
14
推动商贸业发展壮大
(1)批发业发展奖励。对符合要求的批发业企业,按照企业一季度综合发展质效增量的0.7‰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综合发展质效增量由销售额增量、营业利润增量、固定资产折旧增量加权加总计算。(可叠加市级同类政策和区级年度普惠政策,本条款实施资金总额2000万元控制)(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联系电话:5722475)
(2)零售业发展奖励
a。对符合要求的零售业企业,按企业一季度综合发展质效增量的7‰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综合发展质效增量由销售额增量、营业利润增量、固定资产折旧增量加权加总计算。
b。对符合要求的批零业企业,按企业一季度零售综合发展质效增量的7‰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综合发展质效增量由零售额增量、营业利润增量、固定资产折旧增量加权加总计算。
(上述零售业发展奖励可叠加市级同类政策和区级年度普惠政策,实施资金总额2000万元控制)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联系电话:5722475)
(3)餐饮业发展奖励。对符合要求的餐饮业企业,按企业一季度综合发展质效增量的3%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综合发展质效增量由营业额增量、营业利润增量、固定资产折旧增量加权加总计算。(可叠加市级同类政策和区级年度普惠政策,本条款实施资金总额300万元控制)(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联系电话:5722475)
(4)商贸纳统奖励。对2026年首次纳入我区的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等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纳统奖励5万元、5万元、8万元。(不可叠加区级同类政策)(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联系电话:5722475)
(5)鼓励发展首店经济。对2025年、2026年落户湖里区的零售和餐饮行业中国(内地)首店、福建首店、厦门首店,经本区评定后,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20万元落户奖励;对引进上述首店的商业综合体等运营管理主体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招引奖励;对首次纳入本区零售、餐饮行业的首店企业,给予一次性发展奖励20万元。(不可叠加市、区级同类政策,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联系电话:5722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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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科技创新引领
用好《湖里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从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研制和产业化项目、支持研发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等方面予以支持,引导企业开展技术研究及成果转化,与高校院所,上下游企业等开展协同创新,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区科工局,联系电话:572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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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数字化赋能,推动数据产业政策落地实施,精准释放政策红利
用好《湖里区关于支持算力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大算力普惠支持,鼓励企业购买算力服务、鼓励企业及机构建设运营算力并提供公共算力服务,以算力支撑为重要抓手,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数据局,联系电话:5721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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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优化服务,提升营商环境
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加快构建统一大市场。通过公开征集、自查自纠、上级转办等渠道收集市场准入领域问题线索,坚决破除隐性壁垒。聚焦企业群众高频需求,新增一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事项,优化“一表一材一网”申报流程。扩大告知承诺与容缺受理事项范围,细化后续监管标准,持续完善“宽准入、严监管”的管理体系。提升线下窗口“信用修复一件事”咨询导办等服务质效,提高企业对信用的认知,帮助失信主体高效重塑良好信用。(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联系电话:538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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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用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
继续用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将各项惠企政策推送至“亲清一家人”平台,广泛宣传推广“信易贷”平台,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坚持政企银联动,加快平台建设和互联互通,认真做好中小微企业“三张清单”滚动梳理工作,帮助中小微企业协调解决困难问题。(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联系电话:2878198)
四、稳定外贸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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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到资投资奖励
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实际到资,对2026年(1-2月)一季度外资到资符合要求的企业,按本项目年度高质量提升贡献的1%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可叠加市级政策)(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联系电话:2878333)
20
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市场
支持新兴市场开拓,指导企业用好市级赴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金砖国家参展补助政策。强化优惠融资保障,做好供应链协作基金宣传工作,支持企业用好优惠利率融资工具开拓市场。引导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完善风控体系防范贸易风险。(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联系电话:5722475)
五、加强冬春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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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水产品质量安全关
指导我区3家水产产销合作社及时在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水产品合格证/一村一码追溯系统上上传生产台账信息并赋码销售,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联系电话:5501550)
六、扎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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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要素保障
(1)对招收初次来厦就业、本市新成长劳动力稳定就业的,给予企业500元/人一次性招工招才奖励。(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联系电话:5612669)
(2)组织外出招工。加大稳工招工服务力度,组织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参与市、区人社部门组织的市外招聘活动,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给予企业交通费、住宿费补贴,每场活动每家企业最多补贴2人。(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联系电话:5663119)
(3)鼓励留“厦”过年。对2026年2月15日-2月23日期间正常经营的湖里区符合要求的住宿业企业,其非厦门户籍在岗职工按10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区文旅局,联系电话:5722747)
23
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
提前下达2026年市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保障。组织开展节日走访慰问活动,元旦、春节期间按照低保、特困对象不低于每人800元、低保边缘家庭每户1500元的标准为全市困难群众发放节日慰问金。密切关注物价上涨情况,及时按规定启动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责任单位:区民政局,联系电话:5722373)
24
职工关心慰问
开展新春走访慰问活动,为坚守岗位、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基层一线职工、生活困难职工等送上节日慰问。(责任单位:区总工会,联系电话:5758982)
25
强化安全防范工作
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根据市安委办统一部署,出台相关政策,加强安全风险研判,突出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和全市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强化有限空间、危化品、城镇燃气、电动自行车等“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压紧压实各级安全生产各项职责,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末端落实。(责任单位:区应急局,联系电话:5722417)
26
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根据市发改委统一部署,春节期间启动农副产品平价商店销售机制,配合开展市场巡查,价格监管,确保重要民生商品量足价稳。(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联系电话:5725183)
27
持续开展招聘活动
组织招聘活动,保障一季度重点企业用工需求,鼓励灵活就业,帮助辖区人员就业创业,促进居民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联系电话:5663119)
28
优化青年住房保障
面向来湖里区求职和见习实习大学生,推出雁来公寓“开门迎新”活动,简化申报程序,赠送迎新礼包,提供“一张床”“5年5折租房”等各阶段多层次住宿保障,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享受累计长达12个月的免费住宿。(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住建局,联系电话:5722325,5790067)
29
做好民生兜底保障工作
扎实开展治理欠薪冬季强力攻坚行动。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等群体的探访关爱。鼓励长者食堂春节期间正常营业为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每家予以补贴5000元,补贴对象为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助餐服务站点。(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民政局,联系电话:5636959,2878255)
30
企业员工子女就学
综合考量企业产值规模、用工人数等因素,在企业员工子女就学方面进一步加强保障力度。(责任单位:区科工局,联系电话:2878234)
七、附则
1。相关政策条款由各责任单位按分工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办事指南,并负责解释、审核、兑现,优化政策兑现流程,推行在线申报、免申即享、即申即享。
2。企业可叠加享受部分市级同类政策或区级年度政策,具体以各责任单位的解释为准。
3。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则上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具体措施有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国家、省、市在扶持政策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同时,为喜迎新春佳节
丰富便利市民和广大游客节日生活
服务企业项目生产建设
湖里区发布
《湖里区2026年新春惠民惠企服务若干措施》
在2026年春节期间
采取以下优惠鼓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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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2026年新春惠民惠企服务若干措施》
01
免费停车
2026年春节假期(2月15日至2月23日)湖里区道路临时停车位分区域、分时段免费开放,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和社会停车场免费对外开放。于法定节假日开放区政务服务中心地上、地下停车位共70个、区文旅中心大楼地下停车位60个,供群众免费停放;道路停车泊位共4170个,封闭式停车场150个车位,2026年2月15日7:30至2026年2月23日22:00共9天实行全时段免费。(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电话:2878520)
02
助力游客畅游湖里
在2026年春节假期(2月15日-2月23日)联动辖区酒店、商圈、景区力量推出“来湖直通车”服务,提供免费接驳服务,在机场、码头等交通枢纽重点开展多样化的文旅服务,助力广大市民游客在湖里轻装畅游。(责任单位:区文旅局,联系电话:5788130)
03
实施门票优惠政策
部分A级景区门票实行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文旅局,联系电话:5788130)
04
举办2026年新春主题文体旅系列活动
紧扣元旦春节、寒假等旅游旺季,丰富旅游产品供给,在辖区内商圈、景区等重点区域举办2026年新春主题文体旅系列活动,围绕非遗文化展示、沉浸式游园体验、文创精品市集、惠民文艺演出、全民健身活动等主题营造良好新春氛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联系电话:5788130)
05
鼓励项目不停工
推动重大重点项目建设,力争一季度重点项目建设超序时进度完成。对2026年2月15日至3月3日春节期间符合条件的不停工建设项目一线施工人员给予现金补贴。其中:2月15日至2月23日不停工的项目,按照实际施工情况给予100元/天·人补贴;2月24日至3月3日不停工的项目,按照实际施工情况给予50元/天·人补贴。以上两项措施对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联系电话:5721565)
06
鼓励企业不停产
对符合要求的工业企业,2026年2月15日至2月23日期间不停产的,按不停产期间到岗员工数每人次150元的标准对企业进行补贴,单家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对符合要求的航空维修制造企业每人次增加50元补贴,单家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6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工局,联系电话:2878236)
07
开展消费满减活动
春节期间,会员持工会会员卡购物有机会享受一次市总工会满60减50优惠。(责任单位:区总工会,联系电话:5722307)
08
开展各类工会活动
2026年2月2日至3月13日期间,非厦门户籍的外地职工乘坐公共交通返厦可按规定申请“定点定额”交通补助。开展新春走访慰问活动,为坚守岗位、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基层一线职工、生活困难职工等送上节日慰问。(责任单位:区总工会,联系电话:5758982)
09
发挥“票根经济”作用
鼓励湖里区景区、零售、服务消费、大宗商品消费场景企业联动推出“票根经济”优惠措施。(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联系电话:5722381)
10
举办各类餐饮促消费活动
联动银联、美团等平台,推出“云闪付美团小程序餐饮消费券活动”,餐饮商家在美团推出优惠套餐或优惠券,政府叠加补贴,放大惠民力度。(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联系电话:5722381)
11
鼓励辖区餐饮企业开展专场活动
采用政企共同出资的形式,与金融机构、支付平台等第三方平台策划开展专场餐饮促消费活动。(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联系电话:5722381)
四
附则
1。相关政策条款由各责任单位按分工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办事指南,并负责解释、审核、兑现,优化政策兑现流程,推行在线申报、免申即享、即申即享。
2。企业可叠加享受部分市级同类政策或区级年度政策,具体以各责任单位的解释为准。
3。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则上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具体措施有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国家、省、市在扶持政策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温馨提醒:
上述所提供的咨询方式均为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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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工作时间
8:30 - 12:00
14:00 - 17:30
致电咨询
来源:湖里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