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新一期“月考”成绩揭晓 湖里总分位居全市首位
来源:厦门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吴海奎)垃圾分一分,环境美十分。疫情期间,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对营造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保障居民健康,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具有重要的意义。近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垃圾分类中心公布2020年4月全市各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情况。
根据《2019年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方案》和《关于扩大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督查暗访工作范围的通知》,受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市垃圾分类中心于2020年4月份组织暗访考评小组和第三方测评机构对各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评。考核范围包括各区的建成生活区、沿街店面、自然村、公共机构、公共场所,总计检查2994处考评点,发出考评通报31份。
从全市各区排名情况来看,湖里区以92.68分的总分,排名第一,思明区以89.65分的总分,紧随其后。海沧区、集美区、翔安区、同安区分别排在第三、四、五、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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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怎么扔 有法可依
《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用符合要求的垃圾袋或者容器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抛弃、倾倒、堆放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可回收物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二。厨余垃圾滤出水分后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不得混入贝壳类、木竹类、废餐具等不利于后期处理的杂质;
三。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者交给有资质的有害垃圾处理企业;
四。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家具、家电等大件垃圾,应当预约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预约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或者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上门收集搬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或者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公布预约电话和收费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