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被离婚” 变更一波三折!原因是...
近日,黄小姐碰到了一件烦心事,身患精神疾病的姑姑明明没有离婚,在户口簿上却“被离婚”了,为了帮姑姑变更户口簿信息,他们找了有关部门,一番折腾后问题还是没能解决。


不久后
“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微信公众号
收集到上述问题线索后
市纪委监委启动直查督办
督促相关派出所转变工作作风
完善相关机制
相关档案显示未离婚
户口簿内页却是“离婚”
据黄小姐反映,她的姑姑黄女士于上世纪90年代结婚,由于婚后发生一些变故,姑姑精神出现障碍(注:精神智力残疾二级),生活不能自理,所以长期都在娘家居住。
“翻看户口簿时,我们发现姑姑的婚姻状况竟然写着‘离婚’。”黄小姐说,这本户口簿是2012年新办的,当时他们没有仔细查看内页。现在突然看到了这个信息,他们吓了一跳,姑姑至今都没离婚,怎么户口簿上会“被离婚”了呢?上个月,他们来到思明区民政局查询相关信息,民政部门查询系统后证实,姑姑的婚姻关系一直处于存续状态。由于相关规定,民政部门无法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为此,黄小姐专门委托律师到档案馆、法院,调取了相关档案证明,其中包含姑姑上世纪90年代的“结婚登记申请书”等。
近日,黄小姐带着调取到的相关证明到何厝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民警已经拿出申请变更的单子让我填写了,突然又提出要结婚证原件。”黄小姐说,姑姑的结婚证原件已经丢失了,她告知民警后,对方却表示,她提供的那些资料只能证明婚姻登记的状况,如果变更目前的错误信息,一定要提供结婚证原件,但据了解,以姑姑目前的个人情况补领不了结婚证。
民政部门查询系统显示没离婚
法院那边也没有判过离婚
怎么户口簿就被写上了离婚?
黄小姐感到困惑
他们已经调取资料证明目前的婚姻状态
为什么还要提供结婚证原件才能变更?
[调 查]
婚姻状况曾两次变更
派出所表示将核查
调查人员首先来到思明区民政局。民政工作人员查询系统发现,黄女士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婚姻一直处于存续状态。民政工作人员还出示了民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表示为了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他们从2015年开始就已经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由相关部门之间进行信息核对工作。之前就出现过婚姻状况和户口簿登记不一致的情况,派出所发来核查函后,他们都积极配合,协助核查该人的婚姻状况记录。该工作人员还调取了内档资料,里面确实有不少派出所的核查函。
18日上午,调查人员来到了何厝派出所。民警调出了相关户籍变动信息,调查人员注意到,2007年1月19日,黄女士的婚姻状况被变更为“未婚”;2007年8月13日再次变更为“离婚”,该户籍信息延续至今。调查人员还查看了黄女士丈夫的婚姻状况,户籍变动信息显示,其婚姻状况也于2009年5月14日变更为“离婚”。
调查人员了解到
要变更户籍信息中的婚姻状况,需要相关申请人携带证明材料到户籍窗口办理。既然如此,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黄女士“被离婚”?何厝派出所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对此展开调查。
调查人员指出
“被离婚”给当事人一家造成不小的困扰,为尽快变更信息他们来回奔波。派出所在得知当事人反映户口簿相关信息有出入时,应积极主动作为,及时启动核查机制,请民政等部门协助核查,确认相关信息。

在何厝派出所,调查人员正在查看黄女士户籍信息的变动记录。
何厝派出所负责人向调查人员表示,已经启动核查机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接下来将进一步调查,厘清问题原因和责任,落实整改。
昨日下午,调查人员从何厝派出所了解到,黄女士户籍信息中的“婚姻状况”已被修改为“已婚”。
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