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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窗事发!福建一银行的多名员工制作假章假凭证!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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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陈江燕通讯员 辛仲川 宋璟

福州一家银行的13名新人

为了应付监管部门的抽查

竟花钱伪造印章制作假凭证!

为应付监管抽查伪造印章

2018年,福州市某银行招收了一批刚毕业的学生。可没想到,这批初入职场的银行员工,却因法律意识淡薄,差点获刑。

原来,林某某等初入职的13名新人因害怕不能按时提供客户贷款后的凭证而影响自己的业绩,在2018年至2019年间,为应付银行监管部门的抽查,这13人便伙同胡某某、陈某乙、王某某等人(均另案处理),以每枚印章30~50元的价格制作公司假印章。

他们用假印章加盖在收款收据上

生成假的贷后凭证

再上传至银行系统应付抽查

啊这……

结果13名新人

因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

被警方立案侦查

东窗事发后

林某某等13人的家长慌了神

全聚集到银行讨要说法

银行也慌了手脚

一下子这么多职员

因工作涉嫌刑事犯罪

不但影响银行的正常运营

严重的话还会影响到银行的声誉

该银行立即开展自查,现已查明,这13个人经手办理的涉案贷款均按时结清,未发生逾期情况。

可是,法不容情。公安机关根据查明的犯罪事实,将林某某等13人移送至鼓楼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犯罪情节较轻 作不起诉处理

12月9日,鼓楼区检察院就本案召开公开听证会。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等13人的行为均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但犯罪情节较轻,不需要判处刑罚。

经办检察官宋璟认为,本案13名犯罪嫌疑人均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且均已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从轻处罚;同时,13名犯罪嫌疑人均是大学毕业不久、初入职的年轻人,因法律意识淡薄、社会经验不足导致本案发生,且本案制作假章的“上线”大都已判处刑罚,本案犯罪情节轻微,根据谦抑慎刑的原则,宜以教育挽救为主。

宋璟表示,此外,涉案银行已出具说明函,证实本案犯罪嫌疑人购买印章的行为发生于该行贷款业务审批通过及放款后,与贷款的审批及发放没有关联,未因本案而发生不良贷款,造成的危害后果较小。

综上,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鼓楼区检察院拟对上述13名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下一步,该院将针对该案件向该银行及银监部门发送检察建议,有效遏制该类犯罪行为的发生。

来源: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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