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检察院召开监督审前未羁押 判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专项整治工作联席推进会

综合
关注近年来,审前未羁押被判处实刑罪犯未及时交付执行的现象仍然存在,存在着较大的社会危险性。为此,在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闽侯县检察院将审前未羁押被判处实刑罪犯交付执行工作作为一项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以“存量清零,增量递减”为目标,开展执法专项治理检察监督。
在县法院、公安局、看守所、上街交警大队的共同努力下,目前闽侯县专项清理工作已初显成效,但还存在部分审前未羁押被判处实刑罪犯未清理。
为推进专项活动清理监督进度,2021年5月13日下午,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上街交警大队在闽侯县检察院召开判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清理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就集中清理专项活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互相交流信息、交换意见以及处理办法。会议中,各方达成以下共识:
一是必须进一步深化对开展集中清理专项活动重要性的思想认识。本次专项活动是加强和规范交付执行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强化刑罚执行的严肃性,提高司法权威,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从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强力推进。
二是必须进一步增强担当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未执行刑罚罪犯区分不同情形,分别明确清理纠正的责任主体、方式方法和程序。对责任范围内尚未清理的案件逐案制定清理方案,划定清理时间,确保清理到位,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三是必须进一步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本次专项活动涉及环节多,任务重,清理难度大。要加强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积极向同级党委政法委请示汇报清理纠正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加强我院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工作合力,针对不同收监难题,分别制定收押方案,共同推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四是必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刑罚交付执行。重视和加强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将各类未收监执行人员分类管理并对应采取有效措施。对于法院已经送达逮捕证或作出收监决定的一律逮捕收监,严厉杜绝无正当理由应收监而未收监现象;同时将继续加强与法院的日常联系,强化对看守所和公安局相关职能部门的检察监督,通过对比核查法院和看守所职能部门的业务台账、实地走访调查、所内检察监督等方式途径,核查应收监而未收监执行人员。做好摸底清查工作,防止有所遗漏。形成审判、交付、收押、投送、检察等各环节信息畅通、程序规范、监督有效的联动工作机制,确保被判处实刑罪犯依法及时交付执行。
通讯员:林荣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