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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福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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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 10月20日讯(记者 林侃 通讯员 张凤园)20日,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发布数据显示,据住户抽样调查,今年前三季度,福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781元,同比增长10.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0%。

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577元,同比增长9.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3元,同比增长12.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2%。

分结构看,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8692元,增长11.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8.8%;人均经营净收入5586元,增长14.6%,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7.6%;人均财产净收入3770元,增长11.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1.9%;人均转移净收入3733元,增长1.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1.7%。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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