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检察:打架成本高,劝君莫动手

综合
关注日常生活中的打架事件,往往是由鸡毛蒜皮的琐事引发的。由于有些人无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明辨是非善恶的能力有限,自控能力差,法治意识淡薄,对自己的行为是否妥当,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没有清醒的认识,当遇到一点小摩擦时,便出手伤人了。下文中的主人公就是因为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路躁”情绪,大打出手,付出惨痛代价。
2021年4月,在闽侯县南通镇蔬菜批发市场,16号摊位与1号摊位中间的过道处,周某某与被害人张某某因三轮车让道的事情发生争执,互相推搡。争执过程中,被告人周某某手持在市场工作时划纸箱使用的铁片捅伤被害人张某某左腹部。经鉴定,被害人张某某因外伤致腹壁穿透,属轻伤二级。最终周某某不仅要承担赔责任,还被因此被闽侯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狭路相逢”并非勇者获胜,彼此相让方可让出文明,你抢我夺必定抢出祸端。闽侯检察在此提醒各位:打架有成本,请务必慎重。
基础套餐:当兵政审不通过+重要岗位政审影响三代+企业招工不通过+民事责任费用(诉讼、律师、医药、误工费)。
套餐一 :轻微伤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200元至1000元罚款+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套餐二 :轻伤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赔偿金+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判刑少挣的工资”。
套餐三 :重伤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经济赔偿+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
套餐四: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打架成本——“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经济赔偿+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
希望大家记住打架成本,理智妥善解决问题,拥有更和谐平稳的美好生活。
通讯员:董燕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