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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三期和第四期储蓄国债(电子式) 将于6月10日至6月19日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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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提醒广大投资者:

1。计息方式。本次发行的第三期和第四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投资人购买的两期国债从2025年6月10日开始计息,按年付息,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加计利息。

2。首次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需开立托管账户,投资者可提前开立,节省购买时间。

3。投资者可通过银行柜面、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的认购。

4。本公告未尽事宜,可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方网站查阅《关于2025年第三期和第四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25〕13号)。

厦门市可购买两期国债银行及联系方式如下:

工商银行**

0592-5292219

农业银行**

0592-5686953

中国银行**

0592-5317256

建设银行**

0592-2156393

交通银行**

0592-2295066

邮储银行**

0592-2629340

招商银行**

0592-5822203

光大银行**

0592-2991135

兴业银行*

0592-5307727

中信银行**

0592-2206923

平安银行*

0592-5352632

民生银行*

0592-2382762

华夏银行**

0592-2978620

浦发银行

0592-2976591

注:表中带“*”号的承销银行,可通过其网上银行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表中带“**”号的承销银行,可通过其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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