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检察院四举措抓实“三个管理”,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综合
关注为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安溪县人民检察院四项举措推进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以实际行动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一是强化业务管理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通过宏观管理,以理念引领、政策引导、质效研判等方式,牵引检察业务整体向前发展。注重个案办理的微观管理,通过办案过程管理。办案结果评判等,促进办案质效提升。
二是细化案件管理确保案件管理规范化,围绕案件受理、办理、结案全过程进行管理监督,将管案与管人有机结合,互促互进。通过规范各类案件受理、流转、送案审核标准,优化轮案规则,确保案件分配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常态化开展在办案件流程监控,促进流程监控从形式化向实质化转变。加强对案件材料的电子化管理,实现案件信息的快速检索和共享,提高办案效率。
三是实化质量管理提升案件质量评查效果,将质量管理贯穿于检察业务管理和案件管理的始终,通过加强案件质量评查,确保案件高质效办理。注重自查、交叉评查相结合,构建多元化质量评查机制,切实解决案件质量检查浅表化问题,为每一个案件贴上“质量标签”。
四是注重外部监督与合作提升司法公信力,强化与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人士的沟通联系,主动接受监督,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和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加强与公法等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构建高效的司法体系,形成合力,共同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林紫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