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查外调取证据 多方合力破困局——揭秘厦门速璟贸易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

综合
关注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经查,厦门速璟贸易有限公司(下称“速璟公司”)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3份,采用虚构出口业务、买单配票等违法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款60.16万元。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追缴骗取出口退税款,并处一倍罚款,两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等处理、处罚决定。
走逃失联 评估突破确定检查思路
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疑点线索,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对速璟公司开展立案检查工作,经摸排,检查小组发现速璟公司注册地址已无办公迹象,办公场所仅堆有少量小型货箱,货品内容为调味酸菜、湘西外婆菜等。检查人员现场电话联系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电话均无人接听。
在无法联系当事人进行取证的情况下,检查小组及时调整检查思路,经了解,管征部门曾对速璟公司开展过评估工作,已调取了速璟公司部分备案单证,并取得了关于供货企业及客户的相关情况说明。在纳税人走逃失联的情况下,检查人员根据前期评估环节调取的备案单证及情况说明内容开展核实,一方面从说明内提及的货物由上游企业安排发货入手,重点对上游企业开展调查,一方面从获取的备案单证入手,对速璟公司资金、国际货品运输等相关涉税信息进行全面检查。
内查外调 抽丝剥茧还原案件真相
根据确定下来的检查计划,检查人员兵分两路。一组人员从上游入手,速璟公司唯一供货企业为江西某食品有限公司(下称“供货企业”),购买及出口商品种类仅为老坛酸菜。根据大数据对生产环节的分析,该供货企业的酸菜产出比例过低,芥菜酸菜产出比例远远低于市场常规,且老坛酸菜售价远高于其他江西产地的老坛酸菜价格4-5倍。经调查,该供货企业确有生产厂房,具备基本的生产工具,但存在进销项不匹配、销售业务违反市场常规及运输环节缺失等情况,存在重大虚开嫌疑。
另一组检查人员在获取出口报关单等备案单证的基础上,循线深挖,前往外地市寻找真实货主协查取证。经调查取证,证实速璟公司所谓“出口”的货物实为某外籍商人自行采购的个人货物,货物来源并非速璟公司的上游供货企业。速璟公司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到该笔外贸业务信息后,将该笔货物的出口单证伪造成了自己的外销业务,用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至此,检查人员结合两方面的调查结果,证实速璟公司利用他人外贸业务信息伪造虚假备案单证,取得上游供货企业的虚开增值税发票,虚构出口业务骗取退税的事实彻底浮出水面。
严惩不贷 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
经查,2022年9月至2023年6月间,厦门速璟贸易有限公司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3份,采用虚构出口业务、买单配票等违法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款60.16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认定厦门速璟贸易有限公司通过虚构出口业务、买单配票等违法手段骗取出口退税,依法对该公司追缴出口退税款并处罚款共计120.32万元,两年内停止为该公司办理出口退税。
(厦门税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