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 | 如实告知很重要,莫待拒赔方余悔
综合
关注[案例介绍]
2021 年 5 月,Z 女士为其配偶 M 先生投保了一份百万医疗险产品。投保时,针对健康告知书中的询问事项,Z 女士均告知无异常。根据 Z 女士告知情况,保险公司予以标体承保。
2022 年 4 月,M 先生因“脑出血、高血压病”等原因就诊。出院后申请理赔,保险公司核实到 M 先生存在投保前高血压病史情况,且有规律口服药物控制。因 Z 女士投保时未能如实告知被保险人身体情况,投保前疾病已影响保单承保决定,根据保险法及保险合同条款的规定,保险公司做出拒付解约的理赔决定。
[案例分析]
保险遵循最大诚信原则,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需将被保险人的实际情况如实告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告知的情况作出核保决定。最重要的是,若投保时投保人未能如实告知健康情况,还可能会产生影响日后理赔结论、甚至终止合同效力等不良后果。
本案中,投保人 Z 女士在投保时隐瞒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情况,未将其配偶病史情况如实告知。理赔时,针对已核实到的情况,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再次询问客户,投保人仍否认被保险人既往病史。因此,客户也为自身的错误行为承担后果。
[风险提示]
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保险合同的基础,履行告知义务是每位投保人法定义务。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平安人寿厦门分公司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投保人需根据保险公司询问事项,逐一、如实、全面反馈,切勿心存侥幸,因小失大,以避免潜在的理赔纠纷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