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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牵引 共治护水 ——厦门湖里区幸福河湖建设的治理体系与实践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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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河湖的持续向好,靠的不是一时之力,而是一整套稳定、协同、可持续的治理体系。厦门市湖里区在幸福河湖建设中,以河湖长制为统领,把制度建设、科技支撑与社会参与有机融合,推动水环境治理从“专项整治”走向“长效治理”,为中心城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样本。

河湖长制统筹发力 夯实生态治理责任体系

湖里区始终把河湖长制作为推进水环境治理的重要抓手,将治水工作纳入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之中,持续压实责任链条。通过明确区、街道、社区各级河湖长职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推动治水任务落细落实。

在制度运行中,湖里区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把水质改善作为核心指标,持续完善环境治理机制,推动河湖治理从阶段性攻坚转向常态化管护,为提升整体生态环境质量提供制度保障。

科技赋能日常管养 提升生态治理精度

在具体实践中,湖里区将科技手段深度嵌入河湖治理全过程。以湖里公园为例,通过建设截流池、自动污水提升泵,实现雨污分流与溢流污水拦截;对荷花池实施定期清淤,对映仙湖、康乐湖实行水体定期交换,持续提升水体含氧量。

同时,依托信息化巡河系统,实现问题发现、处置、反馈的闭环运行,使河湖治理逐步融入数字政府运行体系。这种以数据支撑决策、以系统提升效能的方式,有效推动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也增强了日常管养的科学性和稳定性。

党建引领协同推进 构建长效治理格局

幸福河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湖里区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把河湖治理纳入基层治理重要内容,通过明确属地责任、强化部门协同,推动形成党政主导、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

在党建引领下,水环境治理不再是单一部门“各自为战”,而是形成统筹协调、协同推进的整体合力,为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巩固治理成果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社会力量协同参与 拓展共治治理半径

在夯实政府责任的同时,湖里区不断拓展社会参与的广度与深度。通过建立民间湖长队伍,吸纳来自国企、外企、私企、公益组织、志愿团队以及台胞等多元主体参与河湖巡查和宣传,推动治水从“政府主导”向“社会协同”延伸。

这种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模式,有效促进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在河湖治理领域落地生根,也让生态保护从“部门任务”转变为“社会共识”。

畅通参与渠道 让公众成为治理的重要力量

为增强群众对治水工作的参与感和获得感,湖里区持续健全公众参与机制,通过信息平台、反馈渠道和志愿行动等方式,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河湖保护。同时,不断完善公众表达渠道畅通机制,确保群众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反馈、有效处置。

在这一过程中,公众既是生态环境改善的受益者,也是绿色发展理念的践行者和守护者,形成了“共护碧水、共享成果”的良性循环。

从制度设计到实践运行,从政府主导到全民共治,湖里区的幸福河湖建设不断证明:只有把生态理念嵌入治理体系、把责任压实到制度层面、把社会力量真正调动起来,才能让碧水长清、让治理常新,为推进美丽城区建设夯实最坚实的生态底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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