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税违法必受严惩 合规经营行稳致远
综合
关注出口退税制度是我国为鼓励对外贸易、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而实施的一项重要税收政策。政策实施以来,有效降低了出口企业的经营成本,促进了外贸行业健康发展。然而从税务部门曝光的多起出口骗税案件来看,一些不法分子通过虚构出口业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单配票”、虚假结汇等手段,大肆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性质恶劣、危害深远,不仅造成国家税款流失,更严重破坏了税收秩序和市场公平,阻碍外贸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法律为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构筑了坚实的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均对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特别是自2024年3月2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细化了认定标准。该司法解释明确列举了八种构成“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的情形,包括:使用虚开或非法购买的发票申报退税;冒用他人出口业务;虚构出口业务的品名、数量、单价等要素以虚增退税额;伪造虚假销售合同或非法取得报关单、运输单据虚构出口事实等,为法律实践提供了清晰指引。
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财税法教研室主任王宗涛认为,近年来,税务部门联合公安、海关等多部门持续协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骗税违法势头,守护国家税款安全,有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关于实施〈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联网核查的公告》更是标志着出口退税领域跨部门监管正式进入了以数治税、协同共治的新阶段。对于广大出口企业而言,合规守法是生存与发展的基石,务必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切勿轻信“无本万利”的骗税诱惑。依法合规办理出口退税,才是企业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