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教育宣传周|风险提示:防范保险欺诈,守护安心消费
综合
关注一、什么是保险欺诈?
保险欺诈是指利用保险合同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
1、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
2、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
3、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行为等。
- 什么是非法代理理赔?
以非法盈利为目的的个人或组织单位,未经合法授权获取保险消费者的委托或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取个人隐私信息,违法违规代办保险理赔手续,或提供非正当理赔程序支持的行为。
- 非法代理理赔、保险欺诈的社会危害:
1、客户权益损害
不仅可能造成个人隐私泄露,还降低保险服务效率,间接推高产品和服务价格,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违法参与者也将面临法律制裁;
2、行业生态破坏
保险公司理赔风险和经营风险增加,破坏保险市场公平秩序,损害行业形象,动摇行业健康运行基础。
四、如何打击非法代理理赔、防范保险欺诈?
1、选择正规保险公司和产品
使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官方客服渠道进行保险产品的咨询和投保。
2、践行最大诚信原则
投保前详细了解投保条件、投保流程、保障范围、理赔申请要求及免责条款
等内容,依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3、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不随意泄露保单信息、证件号码、银行账户等个人敏感信息;收到异常通知
或营销信息时刻保持警惕,第一时间通过官方渠道核实。
4、提高法律意识,拒绝参与欺诈
了解保险欺诈的法律后果,通过正当合法途径解决问题,自觉抵制和举报欺
诈行为。
五、参与非法代理理赔、实施保险欺诈法律后果: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六、平安人寿厦门分公司温馨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发现保险欺诈行为或线索如何举报?
举报电话:拨打95511根据语音提示按#-1-9,或转人工说“我要举报欺诈”
举报邮箱:pub_qzjbzy@ping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