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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局长齐亮相,服务企业,他们作出郑重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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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举行惠企政策专场系列新闻发布会

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

住建局、文体旅局五部门领导

推介解读相关惠企政策

跟着小V一起来了解下

01

区发改局

《关于加快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惠企政策解读

总部经济是城市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新的区域经济形态,它表现为跨区域、跨行业的企业总部向城市中心区域集中,并逐步趋向专业化和集群化的现象。龙文是漳州的主城区,近年来,漳州城市发展日新月异,龙文都市经济能级跃升,企业总部不断向我区集中。目前全区经认定的总部企业达12家,包含招商银行漳州分行等10家金融机构,以及漳州路桥和大闽食品两家公司。

当前,龙文的总部经济正处于蓄势而发的大好阶段,特别是伴随着漳州市行政区划调整的春风,龙文区迎来“大漳州”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各种发展资源将汇聚龙文,总部经济更将如鱼得水,一跃而起。在这个难得的历史背景下,2021年3月9日龙文区政府制定出台了《龙文区关于加快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基于以下三方面加快发展壮大我区总部经济。

一是增强。主要是壮大规模,优化结构。《实施意见》明确,凡是在我区注册设立的市级及市级以上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即可直接认定为总部企业。除此之外,其他行业只要达到申报标准的也可以申报成为总部企业。被认定为总部企业且年度分成后地方级财政收入首次达到3000万元-5000万元的即可获得奖励资金,最高奖励500万元。同时,对我区经济有重大拉动作用或重特大贡献的新引进企业总部,区政府将采用差异化的特定政策,以“一企一策”方式加以扶持。

二是做强。主要是扶持成长,蓄足后劲。《实施意见》提出,凡是在本区办理商事登记、实行统一结算并在本区缴纳所得税,设立后三个日历年度内且既得区级财力不低于100万元就可认定为成长型企业。被认定为成长型企业,前五年既得区级财力100万元-500万元及500-1000万元以上的均可获得奖励,奖励比例最高为70%,可连续奖励5年。

三是配强。主要是培育链条,强化配套。对总部企业、成长型企业引进总投资超过1亿元以上的项目进行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总部企业引进总投资超过1亿元以上的产业链关键配套项目可获得奖励,最高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服务企业及企业家是我们的天职。在此,我们也郑重表态,发改局将推出 “一日审批、一路相伴、一站服务”的“三个一”服务,竭力为企业家朋友们创造舒心、安心、顺心的营商环境。一日审批: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当天予以赋码。企业在网上通过投资在线监管平台上申请办理政府投资项目的,只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都能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通过审批。一路相伴:对各类新上投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投资项目取得项目编码后,我们将靠前辅导、限时办结。一站服务:受理窗口所有审批事项均可实现“一趟不用跑”,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花钱,让群众少跑腿。

02

区工信局

一、《龙文区“大抓工业、抓大工业”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19年4月1日上午,漳州市委书记邵玉龙在全市工业发展、开发区建设推进会上强调,要“旗帜鲜明大抓工业抓大工业 久久为功大抓工业抓大工业”。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大抓工业、抓大工业”的决策部署,我区于2019年12月印发出台了《龙文区“大抓工业、抓大工业”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二)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分为发展目标、要素保障、行动措施、政策扶持、责任落实五个方面。明确了目标任务,强化用地、资金、人才、科技方面的要素保障,细化了行动措施及具体分工、扶持和壮大企业的政策等。

《行动计划》的政策支持部分从项目投资、企业做大做强、高质量发展、工业设计、开拓市场等方面进行扶持,主要是在省市政策上的补充加码。具体包括:

1。加大项目投资支持力度

(1)鼓励新建工业项目。对企业新建工业项目及从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外搬迁转移到区内的亿元以上市级重点工业项目,在行动计划期限内开工,按首期备案的建设期限实施,按项目生产性设备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蓝田开发区)

(2)鼓励企业智能化技改。对机器换工、智能化改造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进行改造提升的项目,项目总投资额在500-5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技改项目,在行动计划期限内竣工投产,除享受省、市级奖励外,分别再按生产性设备投资额的3%、4%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信局、财政局)

(3)鼓励零增地技术改造和增资扩产。对上一年度纳税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在不增加实际用地规模的前提下进行技改和增资扩产,项目总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且生产性设备投资达到总投资额的50%以上,项目于核准(或备案)批复之日起,一年内(行动计划期内)建成投产的,在项目投产后,除享受省、市相关鼓励政策外,再按生产性设备实际购置费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信局、财政局)

(4)鼓励建设参观走廊。对总投资200万元以上,利用现有厂房改造生产独立的参观通道走廊的工业企业,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信局、财政局,蓝田开发区)

2。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5)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对新增、新上规模的工业企业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信局、财政局)

(6)对首次认定为省级工业龙头的企业,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信局、财政局)

(7)对首次进入全国制造业500强的工业企业,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信局、财政局)

3。鼓励企业高质量发展

(8)鼓励企业集约节约用地,对当年度缴纳税收500万元以上且亩产税收在20-25万元/亩、25-30万元/亩、30万元/亩以上的规模工业企业,年度销售收入实现正增长,分别按照当年度实际工业用地规模给予每亩5000元、6000元、7000元奖励,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信局、税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9)支持企业工业设计,对投稿市级以上组织的工业设计大赛作品数在10-20件、20件以上的企业(符合大赛作品要求),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2000元。对获得市级以上组织的工业设计大赛作品,除享受市级奖励外,再按特等奖5万元、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0.5万元、优秀奖0.1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信局、财政局)

(10)对参加政府组织、列入年度计划展会的工业企业,除享受省、市级奖励外,单一企业单一展会再给予一次性补助0.5万元。对参加我市组织的中国食品名城(漳州)食品交易会的工业企业,每个标准展位给予补助0.5万元,每个特装展位补助1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信局、财政局)

(11)鼓励工业企业、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专业服务机构、高校等主体开展企业管理经验分享推广、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训、企业家人才沙龙等活动,提升我区中小微企业管理水平,对聘请不低于副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参会企业30家以上、参会人员50人以上,除享受省、市级奖励外,按照该活动实际发生的费用总额,给予不超过20%的补助,单个主体每年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信局、财政局)

(12)鼓励规模工业企业引进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或团队开展企业管理咨询诊断、战略管理、精益生产、产品设计、品牌策划、信息化建设等服务,在项目实施验收后,完成项目原定计划任务,且因实施项目实现企业净利润增长5%以上,按照该项服务实际发生的费用总额,给予机构或团队一次性补助20%,单个机构或团队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信局、财政局)

(13)对首次获得认定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发改局、财政局)

二、《龙文区加快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指出,要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提升我区科技创新实力,壮大全方位推动龙文高质量发展超越新动能,我区于2020年12月印发出台了《龙文区加快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措施》(漳龙政〔2020〕125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加大了对创新创业基地孵化成果、高新技术企业、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及科学技术成果的奖补力度,围绕加大创新主体培育、鼓励创新平台构建等五个方面提出若干推动我区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措施。具体包括:

1。加大创新主体培育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在享受市级政策基础上再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符合市级政策先享受,不足部分区财政予以补足;对成立不超过5年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补助。

2。鼓励创新平台构建

对国(境)内外大企业、大集团、世界500强跨国公司、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等来龙文创办或与在龙文法人单位合作创办的研发机构,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对新获得认定的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在享受省市政策基础上,再给予一定奖励。

3。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对企业、科研机构、个人新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一定奖励;企业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对单个合同技术交易额超过50万元的,在享受市级政策基础上,再给予一定奖励。

4。支持双创基地发展

对新获得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国家级备案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成立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孵化器按自有场地面积或租赁缴交租金的比例给予连续三年补助;对注册时间不满5年、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孵化器实际运营超过2年、年营业收入首次达100万元的在孵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孵化器孵化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按培育成效给予运营机构一次性奖励。

5。激励科技创新突破

对企业独立或以第一完成人参与合作的科技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企业参加科技部门举办的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有2家以上入驻企业进入市级以上决赛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孵化器的运营机构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政策申报兑现程序

(一)启动申报。发布政策申报通知、指南,明确受理股室及人员、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二)联合初审。会同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形成初步审核意见;

(三)上会研究。将联审结果报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报区惠企政策审核领导小组审定;

(四)网站公示。将最终结果在区政府网站公示;

(五)资金兑现。申请拨付奖励资金,根据审定的奖励项目进行兑现。

四、政策成效

(一)《龙文区“大抓工业、抓大工业”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主要成效

目前,我区已兑现区“大抓工业、抓大工业”奖补81家次企业289.8万元,另有13家次企业申报奖补约500万元,预计将于上半年兑现。《行动计划》出台后,我区工业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项目攻坚进一步加快:

1。企业动力增强。新增新上34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1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1家省级绿色工厂、4个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市级工业设计中心、1家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1家省级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企业等。

2。项目攻坚加快。时代啤酒落户龙文、润美纸业等项目顺利开工、龙轴绿色智能制造技改项目加快推进。全区新增1个省工业互联网APP典型应用企业、1个省首版次软件产品和8个省“互联网+先进制造业”重点项目。

3。产业加速聚集。形成食品饮料、电子机械装备、家居日用三大主导产业,推动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壮大全区工业经济实力。2020年,三大主导产业实现产值174.53亿元。恒丽电子成长为“2019年度中国钟表行业十强企业”我区连续四届举办中国(蓝光杯)钟表设计大赛(两年一届),青蛙王子上榜2019年度轻工业200强。

(二)《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主要成效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漳龙政〔2017〕135号,以下简称《六条措施》)于2017年10月印发,有效期至2020年12月。该政策是对2015年出台的《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六条的措施》进行修订升级,主要聚力创新创业扶持、创新主体培育、研发投入提升三大方面。该政策实施以来,共兑现奖励资金2553.0067万元、惠及3744家次企业(个人)。在该政策的推动下,全区各类科技创新要素有了显著提升:

1。双创工作提质增量。众创空间扩容升级。以大力发展众创空间为工作切入点,吸引了各领域人才,促进全区众创行业多点开花、蓬勃发展。2017年以来,新增1家国家级备案众创空间、3家省级众创空间认定、4家市级示范众创空间、1家市级优秀众创空间。创新大赛硕果盈枝。2017年以来,我区企业承担的项目荣获漳州市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有1个、4个、10个;其中1个项目荣获福建省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

2。创新主体日趋多元。2017年以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从18家增至56家(全市第二),省级创新型企业从6家增至7家,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从9家增至25家,新增68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全市第一)、3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5家市级重点科技服务机构。我区坚持引进、培育“两手抓”,壮大、提升相结合,稳扎稳打做大做强创新主体等工作有了丰硕成果。

3。研发投入扭负为正。2017年以来,我区共兑现研发分段补助资金2039.975万元、惠及企业93家次,其中区级配套795.84万元。2017年,全区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2.89亿元、同比负增2.64%,处于全市倒二。在政策的推动下,全区研发投入持续增长,2018年3.22亿元、增长11.4%,2019年的4.3亿元、增长33.5%。对比2017年,研发投入增速不仅扭负为正,还超额完成了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五、落实措施

作为业务主管部门,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一)明确扶持对象。政策适用对象需为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企业或个人。在申报过程中必须严格审核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责令退回奖励与补助所得。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微信群、融媒体、惠企政策宣传册、政策宣讲等多种渠道第一时间向辖区内的企业宣传解读政策红利,提高企业对政策的知晓率和申报的积极性。

(三)建立沟通联动机制。主动对接企业,通过微信企业群、咨询电话、咨询邮箱、政策申报疑问解答等方式,积极解答企业在政策理解和具体操作中的疑问与存在的问题。

(四)运营“政企直通车”。力争年底前全区规模工业企业均注册,打造更好营商环境的重要载体。

(五)加快拨付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尽量缩短审核受理时限、确保资金到位,以便更好更快兑现惠企奖励资金。

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我局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优化企业经营环境。切实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企业服务,在草拟惠企政策前,通过微信群、实地调研、网络问卷等多种方式,征求企业意见,增强服务发展、服务产业、服务企业能力,确保惠企政策等真正切合企业实际所需。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大惠企政策汇集、宣传和解读,提高政策知晓率,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推动各项政策落细、落实,让工业企业真正从政策中受益。

(三)加大科技支撑,提供要素保障。立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整合科技创新资源,重点培育一批创新主体,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打造和提升各类科技创新创业平台,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领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科技支撑。

同志们、朋友们,未来工信局将继续落实各项惠企政策,扩大政策宣传面,积极通过区融媒体中心、企业互动群等平台发布即时政策,争取让更多企业和企业家朋友能看得到、读得懂、用得上惠企政策,真正享受政策红利,共同推动龙文产业高质量发展!

03

区商务局

《促进闽南水乡特色小镇项目发展扶持方案》政策解读

一、《促进闽南水乡特色小镇项目发展扶持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加快推进闽南水乡特色小镇项目投入使用,促进总部经济核心区的快速建成,加快繁荣发展闽南水乡历史文化区,实现政府、企业、社会互利多赢。由区商务局牵头起草,和漳州城投集团多次交流探讨,征求区有关单位的意见,针对特色小镇项目特点,反复修改,数易其稿,力求政策能够接地气,有实效。经区政府研究通过后,形成《促进闽南水乡特色小镇项目发展扶持方案》(以下简称《扶持方案》)。

二、《扶持方案》的主要内容和特色

《扶持方案》主要是从商贸流通集聚区、企业营业额达标奖励、入驻企业的物业费补助、鼓励招商大型总部企业这四个方面来扶持特色小镇的发展。

一是鼓励和引导特色商业街、商贸功能区等商贸流通集聚区完善服务配套功能。

第一,由于九十九湾示范段沿街商业面积有2.1万平方米,为此,“特色小镇”通过招商将打造一条营业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特色商业街,给予招商单位漳州城投集团60元/平方米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二,对新引进的“世界500强”和“中国服务业500强”的商贸流通企业在“特色小镇”注册登记并进行财务独立核算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补助。

二是企业营业额达标奖励方面。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纳入限上统计。

第一,对当年经国家统计局确认为新增的商贸限上企业和重点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4万元。

第二,在新纳入限额以上统计当年,对年销售额(经营额)达到临界值的商贸企业奖励10万元(其中,批发企业年销售额3亿元、零售企业年销售额1亿元、住宿企业年营业额3000万元、餐饮企业年营业额3000万元)。

第三,对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且年销售额(营业额)首次达到临界值的商贸企业奖励20万元(其中,批发企业年销售额5亿元、零售企业年销售额3亿元、住宿企业年营业额5000万元、餐饮企业年营业额5000万元)。

以上三种扶持奖励政策按从高原则,不得重复享受。

三是入驻企业的物业费补助方面。

第一,对入驻“特色小镇”的企业,其经营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单家)以上,从营业执照注册或变更的次月起,按租用(含自用)面积给予5元/平方米·月的物业费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补助时间为三年。

第二,对进驻企业单家营业面积达到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并经营一年以上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

要申请本条款的企业,需要接受地方统计部门法定管理。

四是鼓励招商大型总部企业入驻方面。

重点引进建筑规划、设计、中介咨询、文化旅游等特色总部企业,形成总部经济聚集区。奖励标准为:按引进总部企业年纳税1000万元或以上对当地财政贡献多少为计算基数,贡献越高,奖励总量越多,如第一年纳税1000万元奖励250万元,纳税1500万元奖励375万元,第二年纳税2500万元奖励500万元,第三年纳税4000万元奖励600万元,依此类推。该奖励资金直接奖励给招商单位城投集团,奖励资金不超过入驻企业当年度的区级既得财力。

鉴于总部企业标准认定较高,而闽南水乡特色小镇尚在发展的起步阶段,本条措施中原规定的“总部企业”修改为“需经国家统计局确认的限额以上贸易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三、如何申报

一般优惠政策的兑现都是当年兑现上一个年度的。预计于今年下半年,区商务局将印发扶持申报细则文件,对上一年度满足条件的企业进行奖励补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根据申报细则文件,向区商务局咨询申报。符合本文件规定并同时符合我区其他同类扶持政策规定的,将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将如何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扩大政策宣传面。我们将通过区政府网站、龙文融媒体中心等媒体渠道公开公示政策条款、申报通知,还将联合属地镇街加大入户宣传力度,扩大惠企政策的知晓范围。二是做好组织申报和项目审核工作。我们将根据文件精神、申报细则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审核,在申报期间为企业答疑解难,做好政策咨询服务。三是确保资金及时兑现。对通过审核的项目,按照流程尽快发放资金给到企业,确保资金的及时兑现。

五、就进一步优化提升良好营山环境作出承诺

除了已出台的《扶持方案》,接下来,我们还将开展电子商务、楼宇经济等领域的调研,草拟专项领域的惠企政策;同时,积极协调落实中省、市各项优惠政策,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争取各类专项惠企资金缓解企业(项目)资金瓶颈,对国有和民营经济一视同仁、大中小企业平等对待,立足于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注重扩大消费,推动畅通国内大循环。

04

区住建局

《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建筑业不仅可以扩大有效投资,拉动当期经济增长,而且有利于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柱产业,对于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我区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得益于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特别是《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扶持文件的有力推动落实,取得产值和税收“双丰收”。在扶持政策到期及建筑企业资质改革的背景下,当务之急是进一步提升本地企业市场份额,增强企业“走出去”的能力和动力,以拓展企业业务,助推企业做大做强。

二、取得成效

2016年以来,我区以打造“建筑强区”为目标,制订系列扶持政策,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扶持辖区建筑业企业升级创优、做大做强,并积极引导建筑业上下游企业入驻我区,建筑产业链聚集地初具规模。

(一)财力贡献

2016-2020年,全区建筑业企业从47家增加到88家,建筑业总产值从21.74亿元增加到48.9亿元,增长124.93%;建筑业企业区级税收贡献由4553.85万元增加到9653.54万元,增长111.98%;拥有一级建筑企业4家,二级建筑企业22家。

(二)兑现奖励

根据扶持政策,2017-2020年连续四年开展龙文区进一步促进建筑企业加快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和兑现工作,累计共兑现符合奖励条件企业146家次,总计兑现奖励金额4983.5618万元。

三、主要内容

《措施》共五部分15条,从扶持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扶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企业参与工程建设、减轻企业负担压力、其他事项等方面采取措施,保障本地企业合法权益,提高本地企业市场占有率,减轻本地企业运营成本,为企业做大做强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1。扶持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鼓励区外建筑企业入驻我区,打造建筑业总部集聚区。区外建筑企业总部入驻我区可获得相应资质的奖励,建筑企业购买自用办公用房或入驻商务楼宇(写字楼)办公也可获得相应资质的补贴。

2。扶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本区企业积极承接区外工程项目,对我区产生财政贡献达到一定标准的,可获得相应的奖励。鼓励本区企业争创优质工程,承建获奖工程可获得相应奖励。

3。支持企业参与工程建设。规范区内国有投资400万元(不含)以下的小规模工程施工项目的承发包方式。

4。减轻企业负担压力。鼓励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年度保证金制度等方式减轻企业负担。鼓励创建“无欠薪项目”,农民工资保证金采取差异化的缴存办法。

5。其他事项。主要是针对上述措施的补充说明,上述企业可获得的补助金额均与企业当年对我区的财政贡献挂钩,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当年的区级财政贡献,超过部分准予在延后三年内根据每年财政贡献给予补发。同时明确各部门在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中的职责。

新政策提升了各项扶持措施的奖励额度,新增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企业将总部直接注册在我区可获得100万元奖励,加大扶持力度;细化了本区建筑企业承接区外工程项目增加我区区级财政贡献的奖励条件和奖励措施,鼓励企业承接区外工程项目;规范了区内国有投资400万元(不含)以下的小规模工程施工项目的承发包方式,支持企业参与国有投资的小规模工程项目建设。

四、申报流程

区住建局在龙文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申报公告后,符合申报条件的建筑企业可根据公告要求向区住建局提交申报材料,区住建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综合企业申报数据及相关部门数据,拟定企业奖励清单,报区惠企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奖励。

五、热点问题

建筑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是我区建筑业企业关注热点问题,对于这一问题,我区领导高度重视,不断探索新思路,包括建筑业总部的建立、建筑业产业上下游拓展、建筑人才引进、建筑企业融资“白名单”建立等方面。我们将会积极探索,聚集我区建筑业企业,加快推进建筑业发展壮大,以此促进建筑业经济发展,扩大我区建筑业的影响力,吸引更多的建筑业企业入驻我区。

六、政策落实

《措施》已于2021年1月22日在龙文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并于2021年1月29日发布了《措施》政策解读,接下来我们将继续积极做好扶持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微信工作群以及深入企业宣传等方式,让全区建筑业企业全面知悉和了解新政策,企业对新政策的疑惑和问题,我们也会通过各种渠道及时进行解读。奖励申报阶段,我们将提高工作效率,压缩审核时限,让企业能尽快享受到政策福利。

七、优化营商

我局将坚持以企业发展为已任,对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逐项研究、狠抓落实,通过主动对接服务,积极帮助企业转型升级,增强企业竞争力,齐心协力推进我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区将围绕建筑业新旧动能转换,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改革促转型,扶持服务见实效,强化监管求规范,促进全区建筑业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

05

区文体旅局

《龙文区鼓励文化体育旅游加快发展十条措施》政策解读

近年来,作为改善民生的“幸福产业”,政府高度重视文化体育旅游产业的发展,特别是去年,漳州市专题召开文化旅游体育会展夜间经济融合发展大会。而作为民生的事业、社会的事业,文体旅的发展单纯靠政府部门推动难免不足,需要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进来,才能形成“组合拳”,打造龙文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引爆点。

为了打好这套“组合拳”,区政府专门制定文化体育旅游产业惠企政策,也就是《龙文区鼓励文化体育旅游加快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十条措施”是在2016年印发实施的《龙文区鼓励文化体育旅游加快发展二十八条措施》(以下简称“二十八条措施”)基础上,结合《漳州市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文件,去除不适应现有产业发展需要的条款,大幅提高奖补质量,重新整合提炼形成支持产业园区建设、吸引文化企业入驻园区、支持开拓国内外市场、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体设施建设、扶持发展民间博物馆、鼓励旅游景区创建品牌、加快旅游公厕建设、支持旅行社加快发展、加快旅游融合发展、加大星级旅游饭店扶持力度等十条扶持措施。

“二十八条措施”在2016至2018年运行期间,共通过惠企渠道兑现奖补金额近390万元,涉及企业14家次,可谓是效果显著,成绩喜人。

下面,我简单讲解下“十条措施”申报流程,帮助大家把握申报重点,提高“中奖率”。

“十条措施”可分为奖励类措施和补助类措施两种。奖励类措施主要是对企业获得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旅游景区、观光工厂、旅游饭店等国家级、省级、市级的牌子进行一次性奖励。申报这类措施的企业可凭国家级、省级、市级的牌子认定文件到我局申请奖励。补助类措施主要是鼓励企业参与到文体服务和旅游营销,对企业主动利用旧厂房、仓库、闲置空地新建或改建为健身场馆、博物馆、工业旅游展厅的按照面积进行补助,申报这类措施的企业可凭产权证明、经营情况等相关材料到我局申请补助,届时我局将安排专人到现场核实。更加详细政策情况可向我局电话或现场咨询,我局办公电话为2128290,办公地址为龙文区景山机关大院4号楼二层。

为确保“十条措施”落实到位,我局已成立惠企政策审核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指导、受理、审核企业上报的惠企政策兑现材料,同时区财政每年均预算安排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兑现政策奖励。

在此,我谨代表龙文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向大家承诺,我局在收到企业正式申请奖补报告后,对明确不符合奖补标准的将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企业;对符合奖补标准但材料不齐全的将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要补充材料;对符合奖补标准且材料齐全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材料审核和现场实地核查,并形成申请报告送往龙文区惠企审核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研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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