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成功落地福建首批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业务
综合
关注10月30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指导下,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协助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完成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业务备案,九龙江集团成为福建省内首批完成该项业务备案的企业之一。
为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印发《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自2026年10月30日起实施。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可集中运营管理境内外本外币资金,开展资金归集和余缺调剂、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等业务。
九龙江集团业务涉及石化贸易等领域。随着全球业务布局加快,集团对跨境资金统筹调拨、集中管理和融资安排的需求持续增加。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可将境内外成员企业资金纳入统一管理,在政策规定范围内进行资金归集和余缺调剂,帮助企业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针对企业需求,建行福建省分行组织开展政策对接和业务辅导。建行漳州分行主动走访企业,了解资金管理需求,协同国家外汇管理局漳州市分局,组建专项服务团队,围绕政策要点、备案要求和操作难点开展一对一辅导,协助企业完善申报材料,推动备案办理。
此次试点在资金调拨、内部调剂和集中收付等方面提供了便利。外债和境外放款项下涉外收付款,在所集中额度内,合作银行可凭支付指令直接办理;有实际需求的境内成员企业,可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借用其他境内成员企业本外币资金,用于经常项下跨境对外支付,还款币种可协商确定;在业务背景真实、合规的前提下,主办企业可代境外成员企业办理其与境内成员企业或境外主体之间的集中收付。
上述举措为集团统筹不同成员企业、不同币种的资金提供了更多选择,有助于减少资金分散管理带来的闲置,提高跨境收付和内部资金调配效率。
建行福建省分行将继续围绕企业跨境资金管理需求,加强政策宣导和银企对接,完善跨境结算、资金归集等配套服务,在落实真实性合规审核和风险管理要求的基础上,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